很多車主買車後,就擔心就是遇到親戚朋友借車,就怕發生點意外事故,車輛損傷還不要緊,萬一出現有人員傷亡情況,賠償問題恐怕是跑不了的。每年都能看到關於借車出現的糾紛,輕則小刮小蹭超速違章,重則發生嚴重事故,最後恐怕都是落得一地雞毛,可能連朋友都沒得做。那麼,車輛要是出借的話,如果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車主需要承擔責任嗎?
正常有這麼幾種情況,車主需要承擔相應責任。一、車主沒有針對借車人是否符合駕駛車輛的狀態做出正確判斷。
二、車輛投保過特殊險種或協議約定沒有及時告知接車人
三、車輛存在影響安全駕駛的故障未進行提前高之。
如題主所說,如果車輛外借後,出現撞人事故,且被撞人不幸身亡,車主是否需要擔責呢?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如果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在機動車駕駛人一方,保險公司會在機動車強制險的範圍內進行賠付,超出部分將由駕駛人承擔。車主若是沒有存在明顯過錯的,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請記住,這是理論答案。如賠付過程中,駕駛人沒有實際賠償能力,事故中身亡者家屬,勢必會將車主當做索賠物件,這種三角官司很麻煩的,而且一般都是傾向原告方。有的激烈點的家屬甚至直接上門鬧事,車主報警都沒用,總之遇到這種事情,要想不掏錢的,基本上不太現實。
雖然有些人可能在借車過程中,簡單的判斷下借車人的狀態,或者叮囑他開車一定注意安全,喝酒後不要開車等注意事項,甚至出於謹慎心理,還會簽訂所謂的借車憑據。但如果真的遇到事情,這些做法都不見得能夠幫助車主規避可能會遭遇的風險,只要車輛是你的,遇到問題的時候,麻煩該來還是會來的。
所以,最簡單粗暴的做法是,車與老婆恕不外借。網路上有人總結出了車輛不外借的六大理由,這裡給大家分享下,希望在你拒絕他人借車時可以用的上。
一、車與老婆概不外借。 簡單粗暴,效果立竿見影,不過可能會被別人說小氣。
二、借車沒問題我幫你開。既避免了風險,也照顧到了朋友的情緒,以及幫得上忙。
三、老婆不同意沒法借。老婆不同意借車,總不能為了借車破壞人家夫妻關係吧。
四、我自己要用借不了。你有事我也自己有事,總不能把車借給你耽誤了我自己的事吧。
五、車輛有問題不敢借。車輛存在安全問題,借出去怕出事沒修好前可不敢亂借給別人。
六、承擔風險太大不敢借。直接明說可能會存在的問題,怕承擔責任不敢隨便借。
另外,現在的網約車、租賃車、共享汽車那麼方便,如果真的有急用,這些渠道完全可以幫忙解決問題,不一定需要找朋友借車。那些遇到別人借車的車主,最好還是不要將車輛外借,以免生出不必要的麻煩。即便對方駕車技術如何嫻熟,也難免有馬失前蹄的時候,別到時候連朋友都做不成,那就讓人唏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