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交規一直處於不斷變化中,一些不合時宜的交規已經慢慢被取消了,交規中又加入了一些新的專案,車主開車上路前一定要充分了解當地的交通規則,千萬不要違章。很多車主在駕校學車的時候都知道轉彎以及變道之前一定要提前開啟轉向燈,在駕校學的明明白白,可是上路後車主就把這些知識拋在了腦後。
有一位車主說開車上路的時候自己看後視鏡都來不及,哪有時間開轉向燈,車主認為後方車輛應該與自己保持合適的跟車距離,如果自己沒有開轉向燈被後方車輛追尾,也是後方車輛負全責。為了改掉車主的壞習慣,我國交規中又加入了新的交規,上下高速時必須開啟轉向燈,使用轉向燈不合規也要罰款。
自明年1月1日起,交警將嚴查高速上的一種現象,那就是上下高速的時候沒有按時開啟轉向燈,或者是開啟轉向燈的時間不到3秒。上下高速的時候我們會在匝道上行駛,車主必須做到減速慢行,變道之前一定要合理使用轉向燈,千萬不能不打轉向燈就強行變道。
有些車主在高速上行駛的時候速度非常快,車主對路況不熟悉,也不仔細看路邊的指示牌,很容易錯過高速出口的位置。車主走錯車道後,看見高速出口又臨時變道,最可惡的是這些車主變道的時候也不打轉向燈,後方的車主根本沒辦法預判,也不知道前車的行駛路線,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有些車主的轉彎習慣也不好,轉彎前不提前開啟轉向燈,轉彎的時候才打開轉向燈,一邊轉彎一邊開轉向燈,轉向燈亮起的時間還不到兩秒鐘。轉向燈亮兩秒鐘立刻就關閉了,起不到警示作用,後方車主沒法預判,躲避不及時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同樣具有大量的安全隱患。
從明天起,這兩種不規範的行為都將被交警嚴查,目前車管所已經下了最後的通告,希望車主在高速上行駛的時候能正確使用轉向燈,千萬不要變道之前不開轉向燈,或者打轉向燈時間不夠。在高速上行駛的時候,車主一定要提前規劃好路線,如果錯過出口,車主千萬不能在高速上掉頭或者倒車,這種方式同樣非常危險,只要發生交通事故,這類車主將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