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車因為連續三年沒有參加審驗或審驗未通過而被登出,我能不能申請恢復?
答:1、小型非營運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10年內,有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將被實施強制報廢,不能恢復。
2、但是因機動車被依法查封、扣押、被盜搶和機動車所有人被羈押、機動車因故不在中國境內使用等情形導致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參加安全技術檢驗而被強制報廢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提出恢復機動車狀態申請,經公安交管部門研究稽核、嚴格檢驗後,可以辦理恢復機動車狀態業務,恢復狀態只限一次。
問:我名下的機動車已經達到了報廢期,需要辦理報廢,但是目前車輛已經滅失,該怎麼辦?
答:1、屬於機動車滅失的,由機動車所有人提出登出登記申請,經公安交管部門核查2年以內該車輛無執行軌跡、無違法資訊、無事故資訊的,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予以辦理登出登記。
2、機動車所有人自行拆解變賣廢鐵的,比照滅失辦理。
針對以上兩種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予以辦理登出登記後,同時將車輛號牌、車輛型別、品牌型號等資訊錄入整合指揮平臺列為監控重點,一旦發現仍出現執行軌跡的,將依法予以嚴懲重罰。
問:我名下的車已經賣了好幾手,但一直沒有過戶,現在車已經達到了報廢期限,該如何辦理報廢手續?
答:1、對多次轉讓卻未辦理過轉移登記的機動車已達到報廢標準時,由最後一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和機動車註冊登記所有人共同提出登出登記申請,車輛交售機動車回收企業,公安交管部門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2、車輛無法查詢的,可由機動車所有人提出登出申請,並填寫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承諾書,公安交管部門經系統核查2年以內車輛無執行軌跡、無違法資訊、無事故資訊的,按照滅失情形辦理登出登記。
問:我的車壞到了外地,已經沒辦法開回來報廢了,怎麼辦?
答:機動車報廢地公安交管部門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將車輛交售就近機動車回收企業拆解。報廢地、登記地公安車輛管理所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規定辦理登出登記,報廢的大型客車、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和校車由機動車報廢地公安交管部門負責監督拆解。
問:我的車現在要報廢,但是車上還有很多沒有處理的違法,怎麼辦?
答:對所有辦理報廢機動車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主動申請辦理登出的,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對涉及該機動車的交通違法可以不予處罰、免記分。
問:找不到所有人的報廢車要怎樣處理?
答:1、對已經查到的報廢機動車而無法查實機動車所有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予以強制報廢,將機動車交回收企業拆解後,辦理登出登記,相關報廢殘值上繳國庫。
2、對因號牌丟失和車架號、發動機號發生鑿改、打磨、拼接等情形造成無法聯絡機動車所有人的,由刑事技術鑑定部門,對車輛唯一性進行確認並出具相關證明,由公安交管部門車管所按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問:我要報廢車輛,但距離回收公司太遠,而且車也發動不了,該怎麼辦?
答:按照省、市報廢車整治大會戰要求,對機動車所有人主動提出報廢申請的,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可以提供上門回收業務。所以,遇到此類情況時,請及時撥打110或09372613596與交警部門取得聯絡,肅州交警將通知報廢車回收企業上門拖曳報廢車輛。
問:我如果看到了藏匿或違法行駛的報廢車,該如何聯絡你們?
答:當您知道或無意中看到了報廢車輛的停放、藏匿地或正在違法行駛的報廢車輛,請及時撥打報廢車舉報專線:110或09372613596與肅州交警取得聯絡。
問:在車輛報廢過程中,出現車主拒不配合的情況,該怎麼處理?
答:公安機關查獲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公安部105號令)第二十五條第六款的規定,依法扣留車輛,經調查核實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予以收繳並強制報廢。對機動車所有人拒不配合辦理登出登記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作出予以收繳、強制報廢的處罰決定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問:我很喜歡我的車牌號,但我現在還沒有買新車的打算,如果此時車輛報廢了,我的車牌是不是也就沒有了?
答:對已辦理機動車報廢后登出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原號牌保留2年,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新車註冊登記時可使用原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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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幾萬買的車,報廢幹嘛才給幾百元,賣廢鐵都有上萬元(拆解賣),誰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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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別用權力壓制車主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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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給幾百元我也不能理解
報廢應該高於市場廢鐵價,不應讓我主倒搭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