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位駕駛者,你最討厭的駕駛行為是什麼?是轉彎並道不打燈?開車同時打電話?路口實線並道插隊?或者是騎線行車?逆向行車?不按規定順序讓行?這些違章行為都太常見了,相信很多朋友都曾遇到過。當我們一次次被無良違章車無奈逼停,因此才能堪堪躲過一場剮蹭時,總會想,這人就敢這麼違章?就不怕攝像頭拍下來?剛才就該撞上,對方全責,讓TA長長記性……關係到所有人的交通環境,正被這些醜陋的行為一點點地破壞。現在,一項新的權利可能就要交到你的手上了,抵制不良駕駛行為,除了交警和違章攝像頭,今後每個人都有機會參與其中。駕駛者們,快來領取新權利,以後違章監督就靠你們了。
公安部於2019年10月28日,釋出了關於修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對現行規定提出了多項修改意見。而其中新增了一條非常吸引人的調整,便是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違法行為照片或者視訊等資料,經查證屬實的,可以作為處罰的證據。”條款內容可以很直接地理解,就是再遇到不守規則的無良司機,不用管違章攝像頭有沒有拍到,我們只要從行車記錄儀匯出這輛車的違章視訊,通過指定渠道提交,通過查證無誤,即可對該車輛進行處罰。
看過了這條新規,朋友們有沒有感覺神清氣爽啊?其實不遵守交規的人,利用監控網路死角,對法規執行鬆懈,並造成了極大安全隱患,為其他交通參與者增添許多麻煩。相對於嚴格守法的那些人,無疑是不公平的。新規的施行,會將所有交通參與者整齊地拉回到起跑線上,所有人不僅在交警和攝像頭的公平監督下,彼此間也有了互相監督的權利。如此,確實可以達到更好的管控目的。
其實早在這版徵求意見稿出臺之前,國內已經有幾個城市率先實行了交通違法舉報機制,包括南京、濟南、蘭州、天津等。根據違章程度不同,有些城市還分別設定了50元-5000元的分階段獎金。像是肇事逃逸、遮擋號牌等情節嚴重的行為,對應的獎金更高;如逆行、闖紅燈、騎實線行駛等,獎金相對低些。南京早在2017年3月份便開始實行此類制度,執行第一年統計資料:經過嚴格稽核,採用了7619起有效舉報,有效舉報率約為30%。舉報獎金紅包共發出5561個,總計260110元。可見這種管理方式的接受程度相當高。
雖然隨著徵求意見稿並沒有推出更詳細的執行細則,但是參考之前試點城市的經驗,大範圍推廣後應該也會有明確的要求,比如實名舉報、填寫舉報人自身及車輛資訊、填寫舉報行為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地點、被舉報車輛相關資訊等等,這些都是為了交管部門查證方便,更高效地完成稽核。當然提交的舉報視訊不會百分百通過,可能導致舉報失敗的原因大概會有幾種:匿名舉報;舉報資訊虛假;舉報資訊不完整;所舉報行為已經被處罰等;還有目前舉報時間限制是在發生後72小時內。這幾項細節,朋友們也需要提前留意好。
本次修改決定的意見徵詢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27日,屆時我們將會了解到這項條款通過與否。自始至終,小編都是非常看好這項內容的,甚至早在聽說有城市率先執行時,著實羨慕了好一陣子呢。相信更加完善的監督制度,會對那些不自律者起到更嚴格的約束作用。在我們共同的努力下,交通環境終將更加完美。對這條新規你怎麼看?如果實施後,你會去實名舉報麼?歡迎關注邁數表,我們一起暢所欲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