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才能釋放奔騰的靈魂?賽車帶給人的“速度與激情”想來一定可以。前幾日, F1“車王”邁克爾·舒馬赫的兒子米克·舒馬赫即將參加F1大賽的訊息引起不少媒體的關注和報道。在賽車領域,F1是FIA Formula 1 World Championship(世界一級方程式錦標賽)的簡稱,是指由國際汽車運動聯合會舉辦的最高等級的年度系列場地賽車比賽。
近日,北京知產法院受理一起商標行政案件,原告瑞士某公司就其在我國註冊的第21003620號“F1H2O”商標被無效宣告提起行政訴訟。
被告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裁定認為,“F1H2O”商標與第三人荷蘭某公司在先註冊的“F1”“F1 Formula1”等商標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F1H2O”商標被宣告無效。原告不服訴至北京知產法院。
原告訴稱,“F1H2O”顯著識別部分不應僅認為是“F1”,該商標整體更易被認為是化學方程式。第三人荷蘭某公司曾在瑞士、韓國、日本等國對“F1H2O”商標提起異議或無效申請,但均被認定與“F1”不構成近似。
此外,在百度以“F1H2O”為關鍵字進行搜尋,結果均指向“F1H2O摩托艇世界錦標賽”,這項從1981年開始的國際賽事,迄今已擁有近40年的歷史,代表了水上動力賽事的最高水平。“F1H2O摩托艇世界錦標賽”和奧運會、世界盃足球賽、F1汽車賽一起,被公認為具有最大影響力和最好收視率的世界四大體育賽事。因此“F1H2O”與“F1”的共存不會導致相關公眾的混淆誤認,不構成近似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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