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訊息!
近日,我市印發
《洛陽市老舊車淘汰補貼資金管理辦法》
明確了洛陽老舊車淘汰補貼標準和
其他相關細則
提前淘汰老舊車
車主最高可獲7000元補貼
根據《洛陽市汙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今年我市制訂了《洛陽市高排放老舊車淘汰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進一步減少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全市空氣品質。
為鼓勵車主提前淘汰老舊車,我市印發辦法,將按照車型、年限給予車主相應資金補貼。
該辦法針對的是在我市註冊登記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
符合以下條件在補貼範圍
在我市登記註冊的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
社會組織的車輛
強制報廢年限在2020年8月1日之後的車輛
2019年8月1日之後轉出至洛陽市以外的車輛
有下列情況不在補貼範圍
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財政供養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車輛
2020年7月31日之前,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應予登出的車輛
2019年7月31日之前,連續3個檢驗週期未參加機動車檢驗已達
到報廢標準的車輛
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但未按規定拆解登出的車輛
已享受過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黃改綠”車輛
補貼標準
登記年限為2005年至2006年的重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2000元
登記年限為2005年至2006年的中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1500元
登記年限為2007年至2008年的重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4000元
登記年限為2007年至2008年的中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3000元
登記年限為2009年至2010年的重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
登記年限為2009年至2010年的中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4000元
登記年限為2011年以後的重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7000元
登記年限為2011年以後的中型柴油貨車,每輛補貼5000元
辦法規定
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淘汰的老舊車,按照公佈的補貼標準執行;
在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淘汰的老舊車,補貼標準降低30%;
在2021年1月1日以後淘汰的老舊車,不再享受補貼。
此外,符合辦法規定的老舊車,在規定補貼期限內轉出至洛陽市以外的,按相應淘汰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
辦法要求,各縣(市)、區老舊車淘汰領導小組應在行政服務大廳設立由公安、商務、生態環境、財政、交通運輸等部門組成的聯合服務視窗,一站式受理和稽核老舊車淘汰補貼資金的申請,並及時將補貼資金髮放到位。
打算提前淘汰符合條件的老舊車的車主注意,老舊車淘汰補貼資金由車主或委託代理人(統稱申領人)辦理申領手續,申領人應在車輛淘汰後1個月內到車輛註冊登記所在地縣(市)、區指定的聯合服務視窗辦理相關手續。
申請老舊車淘汰補貼所需材料
(提交影印件的,均需攜原件以供核對)
縣(市)、區老舊車淘汰補貼資金申報表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或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原件(第三聯)
機動車登出證明覆印件,車輛轉出的需提交老舊車轉出證明覆印件
車主身份證或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車主本人的銀行儲蓄賬戶或單位賬戶開戶許可證影印件
由委託代理人辦理申領手續的,還需提供車主全權委託書或單位法
人全權委託書原件,全權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辦法規定,有關部門在收到申領人提交的老舊車淘汰補貼資金申請材料後15個工作日內,要辦理完材料的認定和稽核,並由生態環境部門通過指定的補貼資金髮放代理銀行,將補貼資金劃撥至以車主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單位)或銀行活期儲蓄賬戶(個人)。
此外,任何買賣、偽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及機動車登出證明,拼裝及回收報廢車輛並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採取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都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符合條件的車主,抓緊準備資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