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車子,不管是花幾萬塊錢買的還是花上好幾十萬買的車子,也不管保養得有多好,到了一定的年限,車子也就基本不能再開了,也就是到了報廢的年限。按規定,達到報廢標準的車子需要去車管所備案登記報廢, 可為啥有些車主寧願把車丟掉,也不去車管所報廢?車主:我不笨!
阿第1,按照規定,車輛在登記報廢之前需要把車子的所有違章記錄處理掉,這可能很多車主不要願意去車管所登記報廢車輛的一個主要原因。畢竟一輛上面有幾個違章是很正常的,每一個違章最起碼是有罰款的,口頭警告教育的違章應該是少之又少,嚴重一點兒的還會涉及扣駕駛證的積分,而一本駕駛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又只有十二分,凡凡是涉及扣分的違章多幾個,估計兩本駕駛證也不夠扣分的。再加上車輛已經達到報廢標準,以後也不會再繼續使用這輛車了,再為它扣分罰款確實划不來。
第2,車管所的工作人員的上班時間和車主的工作時間存在衝突,也就是說車管所往往都是週一到週五才上班,週末雙休,而這段時間裡車主也正好要上班,根本沒有時間去車管所登記備案。如果非要去做這個報廢車輛的處理,那麼就要請假,耽誤工作不說,好一點兒的公司還設立了全勤獎,到時候就扣全勤獎還要扣工資,這樣車主的損失就太大了。
第3,最後就是很多人說,報廢車輛可以得到一筆補償金,據說是三百塊,不管是名貴豪車還是僅用來作為代步工具的普通練車,補償金都是三百塊。但是拿到這個補償金,很多時候都不夠交罰款的,而且申請補償金的程式非常複雜。所以很多的車主都不願意去車管所登記報廢車輛。
看完以上三個原因,你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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