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先生的車是去年定的,車價140萬,他和當地的一家汽車公司約定今年11月份提車。樓先生把車開回去後發現,車子的很多配件都是2016年產的,就連發動機都是2016年產的,而車子的副駕駛座位的銘牌標註車子是2020年1月份製造的。經過仔細對比,樓先生髮現這個銘牌是假的,樓先生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為了保證車子的完整性,樓先生不敢拆開更多配件的生產日期。隨後樓先生找到這家汽車公司,公司的趙老闆表示,他們也是從上級經銷商那裡買的車,並且,趙老闆告訴樓先生,經銷商表示出現這種情況是正常的。這輛車是趙老闆在某汽車公司買的,車子就是樓先生當初定的車,並且車輛手續齊全,可以在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查到。
隨後,樓先生找到了這家汽車公司,汽車公司的姚經理介紹,樓先生買的這輛車是20款的。有一些配件是和老款是通用的,這種情況是很正常的。對於銘牌上的製造年月,姚經理表示,這個日期實際上就是車子入境的日期,並不是車子的出廠日期。對於車子的出廠日期,他們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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