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我們經常聽見老司機們說一句話:讓速不讓道!那麼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什麼情況下讓速不讓道?該怎樣讓?
我們先做一個調查吧!
駕駛車輛時,遇見前後車輛突然的變道或者沒有超車條件下違章超越,你會選擇怎麼做?
1 保持直行,輕點剎車減速
2 改變方向,變道讓行躲避
3 緊急剎車,原地停車讓行
4 立即加速,強行冒險通過
其實答案是肯定的,只有1才是正確的做法!
但要記住,不管你在緊急情況下多多種選擇,
一定記住:保持直行,減速行駛!
讓速不讓道是怎樣的情況?
這裡面有2層意思,
第一就是“讓速”,第二個是“讓道”。
讓速指的是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適當的儘快減速,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讓對方儘快完成他的操作動機,此時千萬不能開“慪氣車”,對方安全了,你才有安全的條件。
讓道是指給對方(或者其他跟你相關的車輛)讓出你現有的道路空間,使對方能儘快完成其駕駛意圖目的。
由此看出來,不管是讓速還是讓道,都是為了避免可能的道路威脅,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但為啥我們一定要選擇讓速而不是讓道呢?
首先,你在正常行駛時,前後車都會根據你的行駛軌跡來規劃自己的行駛線路。一旦急打方向,兩側後面的車會來不及反應,造成連續的碰撞危險。同時你也只有在確認情況後才能採取合適的操作,急打方向只會讓你首尾不顧,大大增加危險性。
其二,從保險角度講,如果你為躲避其他車輛(注意不管對方是否違章)而盲目變更車道,導致事故發生的情況,你需要負全責。《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因此,為躲避其他突然變道的車輛,自己的車猛打方向盤,導致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需要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我們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案例:一些正常行駛的車輛,為躲避強行超車或者強行插入等一些情況,自己突然變道,導致跟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最後的事故認定會讓你承擔全部責任。看起來很“冤”,但規則對任何人都一樣,你要做的必須是遵守規則,所以“讓速不讓道”是 有其科學道理的。
但道路路況是千變萬化的,雖然大多數情況下,讓速不讓道是正確的做法,但我們千萬不能教條主義,完全不顧實際情況,一味強調“讓速”。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讓道”也是有道理的。根據一些事故案例和經驗,以下一些情況下,“讓道”卻是確保人身財產安全最好的方法:
1. 前方大貨車強行併線或者變道
貨車司機視野盲區較大,無法及時觀察到兩側行駛的小車。 這種情況下,你“讓速”可能來不及避讓,在同向三車道上,左側車道一旦有貨車向中間車道併線,中間車道行駛的小車可能因為躲避不及,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所以在遇到此類情況時,需要迅速觀察右側車道,確認安全後,減速緩打方向盤併線,儘量避免與大車的碰撞,直至完成併線或交會。
2. 對向車輛逆行的情況
首先,逆行肯定是嚴重違規的行為,一旦發生關聯事故,一定是承擔全部責任。車輛逆行,是影響正常行車秩序的可能造成雙方避讓不及,而發生嚴重的正面碰撞,導致車輛受損或人員傷亡。因此在同向三車道,左側車道或中間車道開車時,遇到車輛逆行,應迅速掃視右側情況,確認安全後減速向右併線,不要原地減速,避免正面碰撞。同樣,在右側車道開車時,應迅速掃視左側情況,確認安全後減速向左併線。此時的情況應該是“既讓速又讓道”了。
3. 躲避行人或者非機動車(特別是電動兩輪車等)的情況
如果在車速較快的情況下,前方突然出現行人或非機動車想併入你的車道,如果選擇繼續直行,很可能因為剎車不及或是距離過近,發生剮蹭和碰撞。這種情況下,既要確保車頭避開行人或車輛,之後再讓速或者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讓道。
總結:不管在駕駛車輛過程中發生任何突發的情況,首先是必須減速,然後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是否“讓道”,大家在牢記“讓速不讓道”的同時,集中精神,對周圍路況做好充足的觀察和預判。只有這樣才能從容應對各種突發狀況,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和他人的行車安全,減少事故的發生,永遠讓自己的車輛處在道路上最安全和最有利的位置,就算無法避免事故的可能,至少也還能避免不必要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