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遇到亂開遠光燈的,
一直是車主痛恨的不文明行為之一,
因為強光刺激不僅對眼睛有傷害,
還容易讓人看不清前路,
由此也常常引發事故,
令人觸目驚心:
而近日有網友稱,
在駕車時,被監控補光燈“亮瞎”,
差點撞上人的經歷,
而這位車主之所以被嚇壞了,
原因是等他回過神才發現
在補光燈下竟然有個人!萬幸的是,沒有撞上。
由此引發網路熱議,
關於電子眼補光燈是否危害駕駛安全?
不少網友表示自己也有類似經歷,
但首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為什麼電子監控攝像頭常常配置閃光燈?
電子眼為什麼要配置補光燈?電子眼的閃光燈,雖然常常讓司機們有一瞬間的“眼盲”,但電子眼的閃光燈是有科學依據的,否則電子眼在夜間就起不到抓拍作用!
實際上這個燈是有特殊作用的:它是用來抑制汽車自身的燈光,否則電子警察在夜間無法拍下司機的違法行為,所以它不能被取消。
但如果有車主因為這個燈光而發生交通事故,那麼車主可以留下證據向有關部門投訴!
可以告補光燈妨礙安全駕駛嗎?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補光燈,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
由於燈光對眼睛確實會產生刺激,因此國家對於補光燈亮度是有相關標準的:
道路照明設計標準》規定:
主幹路和其他支路交匯處,路面平均光照度在30到50勒克斯之間。
《交通技術監控成像補光裝置通用技術規範》規定:
在額定電壓下,補光裝置的功耗每車道應小於等於50W;
備註:
平均光照度:被光照射的物體單位面積,可以獲得的光通量。
50勒克斯≈5瓦的家用燈泡。
也就是說,補光燈的光照程度如果根據這個標準設計在50勒克斯以內的,也不能算是妨礙安全駕駛。
補光燈哪怕是經過交警部門的驗收,有的早期設定的補光燈,有可能不符合新標準,有的太遲或者調校不準,都有可能導致超標補光燈的出現。
因此,如果車主發現超標補光燈,可以向當地交管部門反饋或撥打122進行投訴!
{ 今日話題 }
你遇到被補光燈”閃瞎“的情況嗎?地點在哪?
-
1 #
-
2 #
可以拍車尾啊,幹嘛對著車頭照
-
3 #
監控探頭地下什麼都看不到,靠運氣慢通過的呢,,說不定哪天運氣不好撞上人了責任是交警隊的嗎,
-
4 #
經常被這種燈致盲幾秒,為了罰款啥都幹得出來
-
5 #
由其在黑夜中走高速,有些地區的攝像頭跟本好像見到個太陽一樣,照亮你的心
-
6 #
夜間那種常亮的補光燈。賊他媽亮。真是一點看不清。只能跟著感覺走
-
7 #
說了跟沒說一樣,司機只知道刺眼,怎麼知道超不超標,還不是某些部門自己說了算。
"比如在不影響抓拍效果的前提下對閃光燈的亮度進行調整,將亮度適當調低一點或者改變補光燈的位置."為什麼不是在保證司機安全駕駛的前提下,儘量達到抓拍效果呢?作者的這個建議令人很悲哀.為了達到抓拍效果,漠視廣大司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這樣的治理是很難讓人理解和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