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擁有了自己的愛車,汽車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煩惱,比如養車問題,比如停車問題。這裡尤為突出的就是停車問題,現在各大城市都面臨停車難的問題,出去辦個事真的是一位難求啊。把車停在路邊很容易被貼罰單,甚至又被拖車的可能。估計很多車主的愛車都被拖過。正常情況車被拖走,去交個罰款把車開走即可。但如果在拖車過程中你的愛車被損壞了該怎麼辦,這個責任該算誰的呢?
很多人都認為遇到這種情況就自認倒黴了,如果對於普通車輛在拖車過程中遇到一些小剮蹭自己花點小錢是可以解決,但如果是一些比較貴重的汽車被剮蹭或損壞維修費用可就不是一點小數目了。那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是不是該自認倒黴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以上可見交通法對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是有明確規定的。所以有車主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就不用自認倒黴了,也不用怕申訴無門了,我們可以直接拿法律去說話。但是這裡面還存在的問題就是汽車損壞的原因如何去鑑定,到底是車本身就有問題還是因拖車不當造成的損壞。從現在拖車的手段和技術看,一般不會出現因拖車而造成的損壞問題。但不排除有失誤的時候,而且一般四輪驅動的車被拖是很傷車的,所以交警拖車一般會避開四驅車。損壞原因的鑑定自己最好是掌握一些證據,然後就看交警如何去判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