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懂得交通法規的人都知道,駕駛證是非常重要的上路憑證,若是連最基本的駕駛證都沒有,就等於人沒有了身份證,想要駕車出行已經不可能了,最起碼不會順暢無阻,被交警攔截之後,扣分罰款都需要自主承擔。雖然法律規則比較嚴格,但也有一定寬範性,記分週期內,只要12分不扣分就可以了,用分數嚴格車主駕車,也能減少車子違章,只要遵守交通法規,一切都不用擔心。
每次車主扣分之後,就藉助“買分賣分”解決駕照扣分問題,用錢能解決的事情,就不用有過多擔心了,多數車主都採用該方式,讓駕照分數不受影響。但是這種行為是不正當的方式,已經被交通部門嚴格管制,若是發現“買分賣分”情況,一律給予嚴懲,車主也需要擔負相應責任。
車管所也已經給出通知,處理違章有改動,再也不能賣分了,希望各位車主能相互轉告,不要企圖用非法手段賺取利益,以免因小失大。有駕駛證卻不經常開車的人,也引起了注意,已經完全不淡定了,本以為可以賺幾百大洋,卻不料被斷了財路。
根據政策的規定,今後都要進行實名資訊註冊,每一位車主都要認證個人資訊,否則就無法處理車子違章,與此同時,還應該注意,交管12123軟體的使用,只允許繫結一輛非本人機動車,人工視窗可以繫結3輛及以下非機動車輛,機動車輛的繫結最多三個使用者,且一律實名制註冊,認定。
車管所藉助於網路杜絕了“賣分”情況,用嚴格的法規約束,足以起到震懾作用,今後車主再次想要投機倒把,顯然已經不可能了,實名制認證的措施管制,杜絕了金錢的暴力,也說明車主駕車上路,可千萬不要違規駕車,否則都會帶來影響。
有了這一項規定之後,那些經常“買分賣分”的人似乎迎來了當頭一棒,今後已經不能鑽空子,採用非法手段,用錢消災了。這也再次說明,駕車上路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條條框框的限制,儘可能地減少扣分,杜絕“買賣分數”的行為。
-
1 #
-
2 #
友情提醒:遵守交通規則,人人有責!大家都明白了哈,以後不扣分就知道怎麼晚了!
-
3 #
比如超速闖紅燈。時間可以拍到人臉的,壓根買賣分就是內部業務。幹嘛不看一下違章過程的駕駛人員頭像,然後對比一下扣分的那個駕駛證頭像?
-
4 #
駕駛證共12分,應急車道,扣6分,紅燈6分,不買咋辦,
-
5 #
能查清駕駛人的扣駕駛人的分,查不清扣車主分。
-
6 #
什麼樣的人才有機會操縱買賣分呢?別一味的指責駕駛員賣分了
以後行車證扣分就好了,扣完12分一年禁止上路,借車的也少了,路也不堵車了,也沒賣分的了,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