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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都知道,中國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是在120公里每小時,一般最低限速都是在80公里每小時,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在一些特殊的路段,也有最高限速60公里每小時的,如果正在高速上以12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高速行駛,突然發現前方路牌提示限速60碼,怎麼辦?急剎嗎?但是,對於這種情況,如果剎車比較急或者急剎的話,很容易就會發生事故,導致後車追尾等情況,那麼在這樣的情況下車主應該怎麼辦呢?

高速跑120,突然提示限速60為什麼不能急剎車

如果遇到限速標誌急踩剎車是有可能控制不了車速輕的話會發生碰撞的現象。要知道對於在高速上速度再120的車輛還是挺多的,如果車速從120的速度降到60那一刻是很難實現這種操作的。不管是在日常道路上還是在高速上猛踩剎車的操作是存在很大的危險性,相對於高速上的車輛來說不止一輛車。所以踩剎車的情況下造成的危險很多,正確的做法,不是急剎車,而是緩慢剎車。線性把車速降下來,切記不可急剎車。

並且規定中顯示:超速不超過10%,只警告,不扣分;超速10%到20%,扣3分;超速20%到50%,扣6分;超過了50%,直接扣12分,但是很少有人出現最後一種情況。所以說很多人以為自己這時候超速了,但是也不一定會被扣分啊。這時候果斷地選擇急剎車,顯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有可能性命都沒有了。

高速車道速度劃分限速規定圖解

1、最高速度。小客車不能超過120公里,大客車不能超過100公里每小時。

2、最低速度。最低時速不得低於60公里,具體如下:

1)同方向2車道。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

2)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

實景標誌:

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固定測速

固定測速就是用固定在路段上的測速儀器來監控過往車輛的速度以及抓怕超速車輛。其實固定測速不光是高速公路上常見的測速方式,它更是被廣泛地運用到了城市道路、國道和鄉道上來監測車速。一般固定測速路段都會有明顯的限速指示牌,有時候一不小心超過限速標準行駛,恰巧又在攝像頭底下,減速已經來不及了,這種情況是否算超速行駛呢?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速超過規定時速的10%以內,暫不處罰,只是給予警告。也就是對於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來說,如果你以132km/h(120km/h的10%為12km/h,)以內的時速通過測速杆,雖然超速,但並不會受到處罰。(在此要特別說明,這裡並不是鼓勵大家超速行駛,小的偏差在所難免,但有時候在沒超過規定時速10%的情況下臨門一腳剎車反而會對自己和周圍車輛造成安全隱患。)

區域測速

高速公路上的區域測速是指在同一路段上佈設兩個相鄰的監控點,利用車牌識別技術來自動對比車輛號牌,根據兩個監控點之間的里程和通過兩個監控點的時間來計算車輛在該路段上的平均行駛速度,並依據該路段上的限速標準判定車輛是否超速違章。簡單地說,就是 區間速度=區間距離/執行時間。如果兩個監控點之間的距離為24公里,該路段最高限速為120km/h,那麼車輛從一頭到另一頭最快也要12分鐘。假如被區間測速裝置監測到用時少於12分鐘,說明該車超速違章了。說到這裡,一些經驗豐富的老司機肯定會有應對辦法:如果前面超速了,中途在服務區多休息一會,這樣一來通過兩個監控點的時間就長了,自然不會算超速違章了……

如果按照這種方法通過測速區域,那您八成還是會被拍到超速違章。因為與區間測速並用的還有瞬間測速,也就是說除了區間內一頭一尾有監控點測速和計時之外,區間測速還和固定測速、流動測速、GPS測速互為補充。在高速公路上,每隔一定距離,都有各類測速儀器。一旦被拍有超速等違法行為,照樣處罰。(來源於威帥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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