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名:霸道的渣土車
在某三線城市的二環路上,時常可見如下現象:凌晨,個別未懸掛號牌超載渣土車瘋狂行駛,闖紅燈,道路上持續掉落沙土和石塊,甚至砸中其他行駛車輛;早上,個別空載渣土車超速行駛,在限速80km/h的二環路上,超速至100km/h以上,在小車中自由“漂移”;中午間,不計其數的滿載渣土車龜速行駛,長時間佔用小車道並行;夜晚,個別渣土車大開遠光燈和爆閃燈,甚至還開著後向探照燈,嚴重影響其他車輛行車安全。
第三名:隨意變道
隨意變道是當前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誘因之一,常見的隨意變道行為包括:不觀察變道或強行變道。
現實中,不少司機都深有感觸,很多交通參與者的變道行為完全沒有觀察的痕跡。一些機動車,在無觀察的情況下,直接打燈變道,或不觀察不打燈直接進行變道,亦或是在堵車的狀況下,強行變道隨意穿插,造成交通更加擁堵,如此變道的機動車不在少數。
此外,在非高速道路上,很多非機動車隨意變道橫穿馬路,或是在無觀察的情況下直接駛入主路已成為常態,此類人群未經過交通安全培訓,缺乏安全參與交通意識,極容易引發慘重的交通事故。在此,希望所有的交通參與者,在變道或匯入主道之前,一定做到先觀察,再變道。務必判斷好周圍交通參與者的位置和速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施變道行為。
第二名:龜速行駛
新手龜速行駛再正常不過,老司機遇到後主動避讓也成為常例。不過,除新手龜速行駛外,還有四種龜速行駛行為讓人痛心疾首。
首先是無車燈龜速行駛,筆者曾無數次夜間駕車遇到無車燈或“獨眼龍”渣土車、轎車、拖拉機及電瓶車上路行駛,其中甚至有大冬天懷抱嬰兒的電三輪,如因前車無燈光提示,後車發現時,已避之不及,極有可能造成車毀人亡,可見無車燈有多麼的危險。
其次,筆者無數次遇到過開車打電話、開車抽菸、開車吃東西、甚至同時進行打電話和抽菸開車的行為。這種行為進行中,通常將速度降至當前道路正常行車速度的一半,嚴重造成道路擁堵,超之車輛無不唾棄。
此外,筆者曾在內江市資中縣一條國道上,遇到一輛龜速行駛的川Z的白色CS35,在一條符合超車條件的路段,我開啟左轉向燈,鳴笛後開始超車,可就在我超車快變回原道時這兩CS35開始加速,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我將車變回原車道,之後這輛龜速車,在彎道並且對向有來車的情況下,對我車輛進行強行超車,因我車有小孩,為規避事故發生,我選擇了剎車避讓,讓他順利完成超車。
最後一種龜速行車行為,想象一下,你駕車以50km/h的時速行駛在一條鄉間小道上,前方車輛紛紛開始減速,在一陣陣喇叭聲提示下,頭車(一輛全新的名爵6,後視鏡及輪轂都綁著紅布條)仍無絲毫避讓動作,繼續以30km/h的超低速行駛著,大家都很理解,沒有抱怨,認為新手駕車可以理解,數公里後,前方按喇叭車輛總算找到突破口,超車駛去,待你超到頭車才發現真相,這輛名爵6的車主開著車窗,左手搭在窗外,右手悠閒的轉動這方向盤。總之,這種車輛龜速行駛行為過於“悠閒”。
第一名 遠光燈
隨意使用遠光燈行車是當今交通環境下最普遍也是最討厭的行車行為,這類司機被人們親切的稱之為“遠光狗”,“遠光狗”的唯一行為屬性是在經過被影響行車安全的車輛提醒後,仍未將遠光燈切換為近光燈的車輛。
遠光狗出現在如下場景中:國道或省道上,對向車輛持續遠光燈照射,個別司機屬實忘記自己開著遠光燈,被提醒後迅速關掉遠光燈。但還有部分車輛,在經過多次提醒後,仍使用遠光燈會車,將提醒視若無睹,把恬不知恥完美詮釋。當然,也存在一些例外,如對向車輛不切換遠光是因為己方車輛前車持續使用遠光燈行車。除此之外的遠光燈行為還有很多,如高速車輛較多,低速行駛的情況下,個別車輛持續使用遠光燈跟車;在農村無中心線道路上,持續使用遠光燈超車,無視行人及其他非機動車輛的交通安全。
做為交通產品生產者,我們要長遠考慮,任何交通產品都需要以安全為前提,不可忽視安全隱患,僅為短期利益生產而生產;做為一名交通管理者,我們要儘快發現交通環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和不文明行為,有針對性的制定政策法規進行有效交通約束管理;做為一名交通參與者,我們的交通行為關乎著自身家庭及其他交通參與者家庭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行車時不可只以自身方便或一時之氣行車,要儘量做到高素質、高行為、高水平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