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認為自己並沒有違反交通法規,為什麼還被處罰?覺得好冤!
下面我們來幫網友看看到底是為什麼被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
機動車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樑、急轉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機動車在沒有禁止掉頭或者沒有禁止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可以掉頭,但不得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
一、可以掉頭的情況:
1.有掉頭標誌或道路中心線設定為虛實線時,可以掉頭。
2.路口有允許掉頭的標線和訊號燈時,可以掉頭。但車輛需根據訊號燈指示通行。
3.在允許左轉,且沒有禁止掉頭標誌的路口,可以掉頭。
掉頭其實是左轉的延伸。車輛在允許左轉,且沒有設定禁止掉頭標誌標線的路口,可以掉頭;需要注意的是,車輛需在最內側左轉車道根據訊號燈指示通行。
二、不能掉頭的情況:
1.在有禁止掉頭的標誌、標線的路口,不能掉頭。
2.路口禁止左轉或沒有左轉標誌標線,且沒有掉頭標誌標線時,不能掉頭。
3.輔道禁止掉頭。如有明確允許掉頭的標誌標線和訊號燈的輔道除外。
三、以下需要注意的地方
1.車輛在任何情況下掉頭都不得妨礙其他正常通行的車輛和行人。
2.不能壓在斑馬線上掉頭。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優先通過權。車輛掉頭需要越過斑馬線後才能掉頭,不能壓在斑馬線上掉頭。
那麼,現在回到網友所提的問題,按照交通法規規定的話,“在允許左轉,且沒有禁止掉頭標誌的路口,可以掉頭”,看看他為什麼在左轉車道,且在沒有禁止掉頭標誌的地方掉頭為什麼還被處罰呢?
網友提供的罰單
從紅框處可以看出來,雖然網友“在允許左轉,且沒有禁止掉頭標誌的路口,可以掉頭。”的情況下掉頭,但是處罰單上處罰的並非是針對禁止掉頭這一行為進行處罰,而是因為“機動車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那麼你看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