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每天都會參與到各式各樣的交通之中,作為交通參與者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交通事故,其中多以車與車事故為主,很多朋友可能會說車輛都會買保險,即便是撞了大不了就是賠,除過非常有先見之明的車主外,90%的車主所購買的三者都會在100萬以下,這個保額其實來說已經是非常大的了,可是當我們有一天撞上賓利或者勞斯萊斯的時候,恐怕這100萬連人家換個配件的費用都不夠吧?
其實我們在網上或是在新聞裡也經常會看到這樣的報道,大家的評論也是兩頭倒,有的同情弱者,建議豪車車主寬巨集大量。有的謾罵弱者,說他們明知道自己配不起還不小心駕駛,還有的朋友會非常理性的分析交通事故的責任,幫助大家更好地規避風險。
所以我想說的是,誰都不願意親身經歷這樣的事故,除了需要提高自身駕駛技術和心態外,熟讀交通法規才是關鍵。今天我們就給大家介紹幾個行車原則,希望大家能夠掌握。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第(三)項"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了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如果大家還是不能理解的話,我們就把經常會遇到的一些模稜兩可的情景給大家做個總結:
1."右轉讓左轉"
所謂的右轉和左轉是相對於對向行駛的車輛來說的。一輛車向右轉,另一輛車向左轉,然後駛入同一個路口。在這種情況下,右轉的車要讓左轉的車先行。為什麼要這樣規定呢?原因如下:
由於左轉的車輛行駛軌跡長,如果右轉的車不讓左轉車輛先行,那麼左轉車輛就要較長時間停在路口中間,會影響其他車輛正常通行。所以,從大局考慮,右轉車應該讓左轉車先行。
交規明確規定,如果因為右轉車沒有讓行而和左轉車碰撞發生的交通事故,由右轉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讓右原則"
讓右原則有一個前提,就是在沒有紅綠燈的路口,兩輛車交叉方向直行,這種情況下就要執行讓右原則。
所謂的讓右原則就是當兩輛車同時駛向路口,左側的車要讓右側的車先行。因為國內的駕駛位置在左側,在司機的視野中,左側"A柱"靠車主近,遮擋視野範圍大,右側"A柱"離車主遠,遮擋視野範圍小。所以,左側的車更容易提早發現右側的車,右側車處於視野劣勢,所以理當被讓行。
同樣,如果因此兩車發生事故,左側的車要承擔全部責任。
3."轉彎讓直行"
所謂轉彎讓直行,就是說道路行駛的過程中,原則上向左(右)轉彎的車輛要為直行的車輛避讓。因為直行車速度較快,車流較大,轉彎車速度慢車流相對較小,轉彎讓直行能夠減少路途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
如果因此發生交通事故,轉彎的一方要承擔全部責任,圖中黃車負全責。
總結:其實在我們行車的過程中,還有很多的交通指示牌,這些都需要我們去認真學習才能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我們所有的交通參與者都能夠做到遵守法規,相互理解,讓回家之路更通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