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車輛怎麼申請報廢?
【答】汽車報廢辦理程式:
1、車主單位或個人提出報廢申請;
2、單位或個人攜報廢車輛汽車行車證(或影印件)、交車人本人身份證到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交車辦理《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3、車主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行車證、車牌照等到市車管所辦理戶籍登出登記。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交通局、運管處辦理養路費、營運費登出固定資產手續。
【問】營運黃標車幾年報廢?
【答】黃標車報廢年限的介紹:
1、如果黃標車的使用年限沒有達到,就屬於提前報廢車輛的操作,可以享受政府的補貼。相反的話就不屬於提前的範圍,需要強制性的進行報廢。
2、如果是承載客運專門使用的轎車,那麼規定的使用時間便是八年。而如果是中型或者大型的客運車輛都是規定8年,而如果是旅遊的十九座以上車輛,則可以延長四年。
3、不是營運車輛的小型轎車可以使用十五年,若是大型的私家車可以使用十年,並且可以延長十年;而專門載貨使用的微型卡車可以使用八年;若是重型的卡車在使用十年之後,還可以申請延長五年;專門在礦山等地方進行作業的車輛可以使用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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