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改變自己很難,改變別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雖然當我們存在不對等的關係時,強勢的人看起來可以強迫弱勢的人去做出改變,像是政府可以透過罰則,來強迫民眾做垃圾分類,或是開車不要超速;或是父母可以透過不讓孩子做某些事情,來改善孩子的一些壞習慣。
但是,這些因為禁止而造成的行為改變,說穿了都是一種假象。因為想要做這些事情的動機並沒有改變,所以即使有罰則,人們還是會想方法來避開罰則。就那超速罰款這件事情來說,就有人開發了測速偵測器他的裝置,會提醒駕駛哪裡有測速器,那麼他們就可以在有測速器的地方減速,但是在其他路段還是會超速。也有人會乾脆把自己的車牌塗上一些反光塗料,讓自己的車牌沒有辦法被拍下來。更極端的人,可能會掛上假的車牌,或是乾脆不掛車牌。
另外,若禁止人們做某件事情,反而會激起人們想要挑戰權威的動機。過去有個經典的白熊實驗,在實驗中,他們讓實驗參與者看了白熊的圖案,之後他們告訴一半的實驗參與者,你們不可以想著白熊,另外一半的實驗參與者,則沒有給予特別的指示。過了一段時間後,那些被告知不要去想白熊的,反而更忘不掉白熊。
該怎麼改變別人的行為呢?與其禁止,我們該採用的方式是建立新的連結,而且這個連結是你認可的。就像如果你不希望孩子,整天就是在家玩手機,那麼與其禁止他們玩手機,你可以帶孩子在家中進行別的活動。
很多時候,人們會習慣於做某件事情,並不是因為自己樂在其中,而是因為習慣了,或是自己不知道可以做什麼別的事情。所以,若你協助這個人建立新的行為模式,就很有機會可以改變他們的行為。
就像你身邊可能有個朋友,特別喜歡米飛(就是說我啦!),每次只要看到米飛,你就會想到這個朋友。然而,如果你和這個朋友疏於聯絡,但生活圈有另一個朋友很愛米飛,那麼你後來看到米飛的時候,有比較高的機率會想到這個在生活圈的朋友,而不是原本那個愛米飛的朋友。這就是因為,你建立了一個新的連結。
為了強化新連結形成的效率,以及這個新連結是否能轉化為習慣,你可以善用推力及獎賞。利用獎賞,大家應該比較熟悉,也很常使用。我們都期盼,一開始用獎賞造成行為改變,習慣成自然,之後就不需要使用獎賞了。老實說,這是一種理想的狀況,而理想狀況不一定常發生,甚至對某些人來說,根本不會發生。
相形之下,用推力可能會是比較好的作法,因為你沒有強勢引導人們為了得到某個東西,而做出改變。你只是透過了解這個人的習性,客製化做一些設定,讓他不由自主做出行為改變。就那點飲料為例,很多時候,你對於飲料的甜度和冰塊根本沒有強烈的偏好,店員說什麼,你都會說好。那麼,如果我們希望大家少攝取糖粉,就可以讓店員改變說詞,例如以前會說半糖少冰,現在改成少糖少冰,就會讓一些人減少糖粉的攝取。
我看到有一位朋友,為了減少自己使用臉書的時間,就把臉書和微信讀書app的位置互換。因為習慣使然,每次她想要用臉書的時候,她就會先開啟微信讀書,就有可能因此多看了一點書,少看了一些臉書。
當然,利用推力的作法還是有一定的限制,因為如果你很清楚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那麼推力能夠造成的行為改變會非常有限。
面對這樣的困境,還是要回歸動機的本質,讓這個人有動機的轉變,否則設定再多的獎賞、懲罰,都只能短暫改變行為,而不會造成行為模式長期的改變。坦白說,人都有惰性、劣根性,所以持續設定獎賞、懲罰在生活中是蠻常見的,不然我們就不需要法律上的罰則了。
即視感或許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影響很多時候人們之所以想做某件事情,都是因為感受到這件事情對自己當下是利大於弊的。同樣的,為什麼不做某件事情,就是因為當下,自己覺得做這件事情沒什麼好處。
如果我們可以讓人們即刻感受到,長期做某件事情好處或壞處,那麼就很有機會可以帶來改變。就像之前有人比較了有吸菸與沒有吸菸的雙胞胎,之後面容有什麼改變,對於那些在意麵容的人,就特別有效。
這個作法要成功也不容易,否則人們都不會有些壞習慣了。像最近我為了鼓勵弟弟學英文,我就跟他說,你如果不學,以後就不能自己出國玩。結果,他就會回我說,那我就不要自己出國玩,等你死掉,我就不出國玩。
或許在科技發達的現在,我們可以讓人們先沉浸在改變後的狀態,或許更能讓他們願意做出改變。只是,想想多啦a夢中大雄的反應,就覺得自己可能想太多了…
雖然我們還不知道,怎麼樣可以讓人成功改變行為,但禁止絕對不是你該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