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了這一系列的客觀問題之後,然後才能夠進入到“靈魂拷問”環節:傳統燃油車確實也經常發生事故,其他品牌的新能源車也時常會遭遇撞擊和車禍。那麼問題來了:那些車主當中有幾個人會堅持聲稱是“車輛失去控制,踩踏板無效”(國內的以及國外的)?
實際續航200,標稱468公里
車主一怒之下大鬧特斯拉4S
據媒體報道,近日,一位特斯拉女車主王女士,手持大喇叭在特斯拉鄭州中原福塔店喊話維權,“買車時宣稱續航468公里,實際只跑220公里,消費者購車時切勿上當”。據王女士介紹,當初覺得特斯拉好看、名氣大,想買來在朋友面前裝一下,結果現在續航縮水“打骨折”,充滿電只能跑200多公里,甚至現在說200公里,都是給特斯拉留面子了。
現狀是,只要自己一下了高速,就要找充電樁去充電,自己開車不是在充電,就是在去充電的路上。而且,現在朋友一問她就是“今天又充電了嗎?”。王女士表示:買了個特斯拉,就是買了個焦慮。——最重要的是:很沒面子!!!
特斯拉的續航引數國家承認
依據國標GB/T 18386-2017
因為任何企業製造的產品,效能引數都必須依照並且符合相關國家的強制標準。比如說汽車的續航資料,我們明確得知:特斯拉車輛續航里程資料是基於新國標 GB/T 18386-2017 《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得出的測試結果。也就是說,特斯拉標註的資料沒有虛假。
國標GB/T 18386-2017
特斯拉甚至都沒參與過…
也許有人會提出,國家標準的制定,往往是國內著名的相關企業,根據國外成熟的經驗,然後參考國內客觀情況,最終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才優化出來的。那特斯拉參照的這個國標,是否是特斯拉也一起參與起草了?然後因此“對自己有利”?
呵呵,想多了!GB/T 18386-2017的起草單位名單是:一汽技術中心、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北汽新能源、比亞迪、東風、中國汽車工程研究院、重慶車輛檢測所研究院、江淮、長安新能源、華晨、奇瑞新能源、上汽、安凱客車、吉利研究院。
事實證明,特斯拉僅僅只是按照國標的條款,把車輛送交權威機構按照正規程式做完了測定,得到了國家認可的具體引數。——僅此而已!特斯拉一沒有編造資料,二沒有強買強賣。那麼特斯拉何錯之有?要怪,也應該怪國標太寬鬆吧?
就算是燃油車
工信部油耗=實際油耗麼?
就說平時我們查閱燃油車的油耗指標時,我們都知道“紙面油耗”也叫做“工信部油耗”。就是工信部根據國家標準對車輛做出規範測定,測得的引數就是“紙面油耗”。我們也都知道“紙面油耗”一般都低於實際油耗,這是因為測試條件相對理想的原因。
我們也知道,任何一臺汽車到了不同的人手裡,實際油耗會相差很多很多。比如奧迪A5在我們編輯部辦公室的“合神”手裡分分鐘給你開出“百公里20個油”。——所以“合神”他老人家就應該跑去4兒子坐桌子上開大喇叭??
事實上我們查閱現行國家標準GB/T 18386-2017就會發現,為了讓不同的電動車的測定條件“儘量公平”,所有電動車都是在20~30度的室內做測定(國標裡有明寫)。而對電池的低溫效能,國標裡可以說是“隻字未提”。
反過來說,王女士自己
涉嫌違法,而且不講理
這幾天是冬季的“三九”期間,也基本就是最冷的時候,王女士所在的河南是我國北方地區,溫度是很冷的。電動車續航大打折扣基本逃不掉。一方“將合法引數告知消費者”;一方“實際使用下來沒能到心理預期”,矛盾就這麼來了。因此單純從法律角度來說,也許真的是王女士違法了(涉嫌妨害公共秩序)!
而且她似乎說過,她買特斯拉是為了“在朋友面前裝一下”。我想她購車目的似乎有點“三觀不正”吧?既然一切始於虛榮,那麼不該為自己的虛榮心付出點代價麼?王女士敢大鬧4兒子,敢不敢質問相關部門:國標定的為啥如此寬鬆?(比如:國標沒要求汽車必須有“後鋼樑”之前,N多企業都省掉了這個零件)
但從情理上來說,我們對她的遭遇是同情的。事實上這早已經不是特斯拉一個品牌的事情了,而是整個新能源行業都面臨的尷尬,無非是特斯拉名氣大,最近又出事多,所以“媒體不會放過”。但是我依然想問一句,北方的冬天怎麼會想到去買一臺電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