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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開車總是習慣壓著限速行駛,不過有時候注意力難免沒有集中,在下坡路段忘了收油,結果車越來越快,等發現時已經被電子眼拍個正著,回頭看儀表盤--130km/h超速通過,不過令人奇怪的是,等了好久,一直沒有收到違章處罰的簡訊。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兒呢?原來車速表背了黑鍋。

1、測不準的車速表

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130km/h通過被拍卻沒有處罰,很多人可能認為是超速低於10%,被免予處罰,的卻在國內不少省份,超速10%以內交管部門會免予扣分處罰,僅處以警告。不過在另外一些執行嚴格的省份,只要超速了,就會被處罰。

而這些超速電子眼拍攝的車輛違章資訊,主要是測速雷達測量瞬時的車速,然後用拍下的號牌圖片作為證據罷了,當然測速雷達測量的精度非常高,因為在測速地點的地表下面已經安裝了相應的裝置,通過兩個點之間的差值久可以很容易的計算出車輛的瞬時速度,而且精度非常高,也遠高於民用級的GPS測速。

我們獲取車速的方式主要有三種方式,一種就是上面提到的雷達測速,不過這種測速方式也主要在違章後才能知曉,基本不具備作為測速的工具條件,不過在高速公路上,有時也會有一些雷電測速電子顯示屏,可以顯示車輛瞬時的速度,而這個速度可以用於校驗車輛的轉速錶。

第二種測量車輛速度的方式就屬於GPS測速,通常通過車載GPS或者手機導航軟體測速,不過這種測速高度依賴GPS,而且還伴有延時情形,僅作為參考,不過對於行駛速度比較穩定的高速路來說,GPS測速準確度還是比較高的,比較接近車輛的真實速度。

最後一種測速方式就是車輛轉速錶,也是司機可以實時看得見的,不過正如上文所說,車輛轉速錶往往是這三種測速方式中最不準確的,這主要是由於車輛轉速錶受到外界條件的影響比較多,除此之外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用車速表》(GB15082-2008),車速表指示車速不得低於實際車速,並且指示車速與實際車速之間應符合以下關係式:“0 ≤ 指示車速-實際車速 ≤ 實際車速/10 + 4km/h”。

也就是說在高速上行駛時,實際行駛速度120km/h,轉速錶可以顯示的速度可以在120km/h-136km/h之間,也就是說某些情況下車速表顯示已到130km/h,但此時依然沒有超速的情況,這也是為什麼汽車的轉速錶測不準的原因所在,一般來說進口車型的速度計量精度比較高,計量速度非常接近實際行駛速度。不過測量精度並不是總是保持在穩定的精度或者誤差範圍內,它還會受到不少外界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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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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