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經常開車的人,難免會碰到一些意外。
輕則車子刮傷,重則可能撞到人。
不小心撞到人,作為當事人一定淡定不了。如果倒黴點,再碰到“碰瓷專業戶”,那就更難辦了。
出於不安和愧疚,盲目墊付醫藥費甚至被訛錢的人,不在少數。
但是車主寶寶們千萬別忘了,你可是有車險的人,有保險公司幫你轉移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呀。
衝動墊付醫藥費,只會讓事情越來越麻煩。
從原則上來說,開車不小心撞到了人,不管責任在誰,我都不建議墊付醫藥費。
為什麼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裡有規定:
換句話說,交通事故發生時,醫療機構的第一要務是搶救。
所以咯,車主一般不需要擔心,不墊付醫藥費耽誤傷者治療
而且只要買了交強險,保險公司會支付傷者的搶救費用,錢不夠的話,社會救助基金會進行墊付。
車主也不用瞎操心...
二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墊付有風險,扯皮兩行淚。
如果是出於歉意,把醫藥費給墊付了,一定要保留好相關證據。
萬一後期出現翻臉不認賬的情況,也方便維權。
現實中有太多車主不是主責,墊付完醫療費,拿不回來的情況了。
如果主責在車主,墊付醫藥費沒有收據,保險公司也不會報銷。
萬一不幸出了事故,首先打給120,救人是第一位的。
不是專業的醫護人員,最好不要去挪動傷者的身體,避免二次傷害。
接著打給122,喊交警,為日後責任判定保留證據。
最後打110和保險公司電話,車主留在原地等交警來。
交警來了以後,可能會扣車,這時車主可以把需要的資料給他。
對了,車子的拖運費用不需要車主掏錢。如果有人收費,可以投訴。
交警扣車、拖車,都是用來調查取證的,這部分的費用,於情於理都不該車主出。
所有事情解決完,要不要去醫院看傷者?
寶寶們,這個問題,得想好。
這個時候,傷者家屬一定處於情緒最激動的階段,不管是誰的主責,車主都可能成為出氣筒。
換位思考下,其實也可以理解...
冷靜一下,最好是回家等交警的通知。
等15個工作日後,可以直接去交警大隊要驗車報告,然後拿著驗車報告去提車。
拿到車後,就等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只要交警把責任劃定了,那就好辦了。
責任劃定後,如果是車主的主責,就可以去醫院看望傷者了。
犯錯要承認,捱打要立正。自己的鍋,哭著也得背完啊。
這時候,如果對方接受了調解,也願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自然會把發票給車主。
你拿去保險公司報銷,簽完字就可以拿回行駛證。
如果對方不願意調解,那就只能走法院程式。
敲黑板,無論是哪種情況,都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所有賠償,都有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於傷者開出的營養費、誤工費等賠償,不要私下輕易答應。
放在臺面上解決,對雙方都好。
三
總而言之,買了保險,保險公司自然得擔事故責任。
交警和保險公司當然比車主專業,更能理性判斷出,責任在誰、該不該賠、該賠多少。
如果遇到碰瓷的情況,千萬別選擇私了,不僅傷財還傷心。
總而言之,對交保費的投保人來說,多了解保險的理賠流程,總是好的。
在事故發生時,至少能不慌不忙的處理,也不至於因為驚慌失措誤了事兒。
不然很吃虧的啦。
寶寶們,快分享給身邊有車的朋友吧。
萬一真出啥事,至少咱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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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處理不好、車被交警拖走傷著要多少錢都得給,扣著車事情就好處理責任不管願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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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政策撞了人不理不管難怪交通事故這麼多那麼受害人受傷嚴↗重是治療裡還是到外借錢裡誰能站到受害方著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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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我們保險公司這時就是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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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車費不用交嗎?我們這都交了的,上次拖車花了800+4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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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自資金怎樣出錢。
一部分駕駛人因買了保險,不盡駕駛注意義務,抱著僥倖心理開車或者直接放任事故發生,所以需要立法嚴格管理,不過實踐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