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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車後第一件事,你會做什麼?

不用想了,蜀黍來替你回答

當然是繫好安全帶!

安全帶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行車一定要繫上安全帶

安全帶 = 生命帶

相信大家都已經耳熟能詳了

有不少司機、乘客

上車後都會自覺繫好安全帶

但還是有不少司機為此事“吐槽”

並提出質疑

明明繫了安全帶,卻收到簡訊說我開車沒系安全帶,蜀黍給我看照片說是我肩膀上沒有安全帶。難道只有我一個人這樣系安全帶嗎?

這樣系安全帶為什麼會被罰?

先來回答蜀黍一個問題

以下哪種是三點式安全帶的正確系法?

A

B

A

兩種方式看似並無差別

或許有人認為B方式佩戴安全帶

更為舒適

其實不然

蜀黍詳解

從兩種佩戴方式示意圖看,B的安全帶位置過低,低於肩部。這樣系安全帶,起不到最基本安全保障作用,當安全帶滑落至肩膀,還可能會限制住身體,影響方向盤的操作。

若為圖省事,把安全帶從腋下穿過呢?肩膀位置沒有束縛,發生交通意外後,身體仍會隨著慣性前傾或後仰,安全帶同樣不能起到保護作用。

所以說,安全帶必須過肩

才能起到保護作用!

那麼,如果不繫安全帶

可能會有什麼影響呢?

01衝擊力強

也許你認為,一般車禍發生時,車輛都是以正面碰撞為主,後排乘客有更大的碰撞緩衝區,即使不幸發生什麼事,還有有前面的司機和副駕駛頂著呢。實際上,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

車輛在遭受40km/h左右碰撞後,未系安全帶的後排乘客,相當於從6米高的樓層垂直掉落地面。強大的加速度會讓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瞬間從座位彈出,撞到前排座椅上導致受傷!

02使前排乘客受到二次傷害

強大的加速度會讓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瞬間從座位彈出,撞到前排座椅上導致受傷,並擠壓前排的乘客,使其受到二次傷害。

所以,後排繫好安全帶

是十分有必要的!

那法律上也沒有規定,我這樣系安全帶就不對了啊!憑什麼罰我??

不好意思,還真有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車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駕駛人應當督促乘坐人員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在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即:正確使用安全帶

那麼,如何才是正確使用安全帶呢?

關於這一點,也是有明確規定的!

根據國標GB14166-2013《機動車乘員用安全帶、約束系統、兒童約束系統和ISOFIX兒童約束系統》規定:

腰帶

橫跨佩戴者骨盆部位前方的兩點式安全帶。

肩帶

從臀部斜跨前胸至另一側肩部的安全帶。

三點式安全帶

由一條腰帶和一條肩帶組成的安全帶。

三點式安全帶在國標上的定義

是一條腰帶一條肩帶

肩帶是從臀部斜跨到肩部的

這一點,我們從安全帶標誌上也能看出

因此,把安全帶系在腋下

肯定是不對的,得罰!

還有下面這種

① 三個人系一根安全帶

② 一個人系三根安全帶

只要是未正確佩戴安全帶的

都屬於未按規定佩戴,得罰!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自己明明繫了安全帶

卻還是被罰了吧?

也有人說,我太胖(瘦、高、矮)了,正常系安全帶實在不舒服!蜀黍建議你調整安全帶高度後規範使用。否則,將按照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依法處罰。

“上車請繫好安全帶”這句話

想必小夥伴們都非常熟悉

法律明確規定了

駕駛人在乘客未系安全帶的情況

不得駕駛車輛!

不過

只要我們正確繫好安全帶

誰都不用罰!

蜀黍再強調一遍

是正確繫好安全帶喲~

安全帶是系在自己身上

關鍵時候可以保護生命

而不是系給交警蜀黍看的!

不管是兩點式、三點式、四點式的安全帶

只要按規定正確佩戴了的

都不會受罰!

否則,高清電子警察+鐵騎

隨時抓拍!

轉自廣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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