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車主看來超車只是一件小事,不需要注意那麼多。其實近年來,因超車而產生的事故越來越多,所以車主在超車時必須要注意,不要在不符合超車條件的路段超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50條規定,機動車超車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禁止鳴喇叭的區域、路段除外,夜間改用變換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後,從被超車的左側超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後,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2、被超車示意左轉彎、掉頭時,不準超車;
3、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準超車;
4、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5、行經交叉路口、人行橫道、漫水路、漫水橋時,不準超車。
超車注意事項:
1、超車前先通過車內的後視鏡還有左右兩邊的後視鏡觀察超車道上有沒有跟著的車輛。
2、時刻注意前面行駛的車輛有沒有超車意圖,如果有,就需要打消超車的念頭。
3、超車必須注意,首先應該鳴喇叭示意,然後打左轉向燈,車子向左側偏移,加油,迅速超車,並道時,先開啟右側轉向燈,示意後方車輛,然後慢慢變回原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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