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廣州市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若干措施》中提到,要提振汽車消費。針對疫情期間市民自駕通勤的需求,要加快推進落實2019年6月明確的新增10萬個中小客車指標額度工作,並視情況研究推出新增指標。
同時,2020年3月至12月底,要按照鼓勵技術先進、安全可靠原則,對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每車1萬元綜合性補貼。此外,要推進汽車更新換代,對置換或報廢中古車的消費者,在廣州市註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國六”標準新車,每輛給予3000元補助。
據了解,廣州市有望提振汽車消費的訊息早已提出。2月2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提出,要推動有條件的地市出臺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鼓勵廣州、深圳進一步放寬汽車搖號和競拍指標。2月27日,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訊息顯示,要加快推進落實去年尚未用完的中小客車指標額度工作,對中古車置換、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行補貼,提振汽車消費。
從此次檔案的內容來看,廣州市提振汽車消費的舉措越來越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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