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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開車中,如果不小心駕駛,就會被電子眼拍下違章行為,有一些是車主抱有僥倖心理,明知故犯導致的違章行為,而有一些違章,是由於我們不熟悉相應的交通法規,而沒有意識的違章。為此,我們收集了一些平時容易忽略的地方而導致違章的相關問題。

我們都知道,國內的高速限速在120km/h,但有很多人開車的車速即使沒有超過120km/h,也收到了罰單?第一,國內的高速並不是全部限速為120km/h,部分線路的限速並不相同,有些為90km/h,有些為100km/h。車速在120km/h 的車輛行駛過去,必然會被拍超速。

第二,在我們實際駕駛中,高速上的每條車道都有不同的限速。一般國內的高速內側車道限速為120km/h,之後向外的車道車速依次降低。所以,超過車道的限速也將被判定為超速。

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超過規定限速50%以下的將處以200元罰款並記3分的處理;超速限定速度50%以上的將處以罰款1000元、記6分的處理,嚴重情況可以吊銷駕照。

路口導流線是畫設在交通繁忙的路口,引導車輛有序通行的一種的路面標識,其形式主要為一個或幾個根據路口地形設定的白色V形線或斜紋線區域,表示車輛必須按規定的路線繞過導流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也不得隨意在導流線區域掉頭或停放。為了確保路口交通暢通,每位司機都有義務和責任遵守交通規則,按路口導流線引導通行。

導流線屬於禁止標線,用於提示車輛按規定的路線行駛,不得壓線或越線行駛。車輛如壓到導流線或越線行駛,警方可對駕駛人處以“警告、記3分”或“罰款150元、記3分”的處罰。

有些地段人行道並不設紅綠燈,但是如果在人行道上有行人的時候強勢行進,不謙讓行人過馬路的,很可能會被監控記錄,被定性為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在馬路上行駛,前方經常會有卡車或者公車擋住前方視線,如果此時訊號燈變為紅燈,而後面車輛跟太近的話,很容易造成為違章。

那麼對不起,你這也是闖紅燈了,因此跟車時特別是大車一定要保持安全距離。

車輛正常行駛,首先,有禁止標誌的,肯定是不能“闖”的了。有左轉彎指示車道,亮綠燈放行的情況下,必須先越過“斑馬線”,然後掉頭行駛。不能直接在“斑馬線”上掉頭行駛。因為《交通安全法》規定:人行道斑馬線是不允許機動車掉頭行駛的。

如果道路中間分割線有虛線一邊,在不影響對向車道的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是允許掉頭行駛的。

本期我們回答了大家日常不注意而導致的違章問題,希望大家在平時開車要多多注意,避免不必要的違章。如果大家還有哪些關於違章的問題,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裡留言,我們將日後作出解答。

最新評論
  • 路虎是印度還是英國的
  • 好不容易搶到的車位,為啥停車還被罰?那是你這些地方出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