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其實大部分機動車都是購買了車險的,而不同的車險承保的範圍自然不同。一般在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造成了損害的,此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那麼,哪些情況下會被拒絕車險理賠,保險理賠需要注意些什麼?
網友諮詢:申請車輛保險理賠需要注意些什麼?
山東民瑞律師事務所王濤律師解答:
可能會被拒絕車險理賠的情形如下:
1、駕駛員所持駕駛證已過有效期,但未按規定進行審驗。
2、酒後、吸毒、藥物麻醉所致車輛損毀和第三者責任。
3、無證駕車或超出準駕車型。
4、第三者責任險拒絕支付投保戶與第三者私下協定的賠償金額。
5、逾時報案,報案不實。
6、投保車輛發生轉賣、贈送他人、變更用途、嗇危險程度而未辦理批改手續。
7、發生事故,未報保險公司備案。
8、新車保險單生效日以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號牌日期為準,如果在行駛證和號牌未領到時,車輛被盜或發生交通事故。
9、未年審駕駛員沒的年審,所開車輛屬於不合格車輛,保險公司可根據保險合同拒絕理賠。
《機動車輛保險理賠管理指引》第四十四條,報案時間超過出險時間48小時的,公司應在理賠資訊系統中設定警示標誌,並應錄入具體原因。公司應對報案時間超過出險時間15天的案件建立監督稽核機制。
理賠時應注意:
1、報案應第一時間報案,可電話聯絡保險公司報案,根據保險公司的指引是否報交警,並保護好現場。一般由司機或投保人、被保險人報案。
2、查勘受損車輛或傷者協助保險公司查勘車輛損失,並確定損失專案和金額;有人員受傷時,應協助保險公司查勘傷者,並做好相關問詢記錄。
3、維修車輛到維修廠維修車輛,投保人可自行選擇維修廠。
4、索賠維修好車輛後,應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材料索賠。
王濤律師解析:
關於車險理賠誤:全險不等於全賠。
所謂“全險”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及不計免賠等多個險種。它只是一個通常情況下的說法,在法律上並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以核定損失專案及金額。定損完畢後才可修理受損車輛。給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專案和相關證據、數額。
在事故處理完畢後,需將出險通知書、定損單、發票、有效被保險人身份證影印件、被保險人銀行賬戶(儲蓄賬戶)交至保險公司。如果是貸款車輛,須提交銀行出具的按時還款證明。如果需要交警部門進行裁決的,需要出示簡易裁決書或者正規的裁決書。如果有人受傷的須提供裁決書、醫療費發票、病例、誤工費證明等相關資料。屆時,保險公司會將賠款匯入被保險人賬戶。
車主在理賠時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險單證;
2.出示行駛證;
3.出示駕駛證;
4.出示被保險人身份證;
5.出示保險單;
6.填寫出險報案表;
7.詳細填寫出險經過;
8.詳細填寫報案人和駕駛員和聯絡電話;
9.檢查車輛外觀,拍照定損;
10.理賠員帶領車主進行車輛外觀檢查;
11.根據車主填寫的報案內容拍照核損;
12.理賠員提醒車主車輛上有無貴重物品;
13.交付維修站修理;
14.理賠員開具任務委託單確定維修專案及維修時間;
15.車主簽字認可;
16.車主將車輛交於維修站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