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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新聞是近期人們關注比較多的熱點,也道出了很多有車人士的無奈。

“我有車,上下班順路帶同事,時間久了,同事覺得成了理所當然的事,即使下班我有事不回家,也得把她送回家我再去忙別的,不知道怎麼拒絕,直接拒絕傷和氣,可是不拒絕我開車也是有費用的,更何況有時候真的不順路。”這是一位朋友曾經跟我聊過的一件煩心事。我也告訴她了,你可以找這位同事聊聊,別人沒有的自覺性,你點一下她應該會懂。如果真的點不醒,也不能硬來,畢竟是同事,也不好鬧得太僵。接下里的時間裡,你告訴她你的車壞了,送去修了,估計得好幾天,你要坐公交車,就不要開車上班了,坐公交,打車都可以。過幾天開車了也不要聯絡她,自己走自己的。

這次新聞事件的事情比較嚴重,小車追尾大車,坐順風車的人可能面臨下半生癱瘓的悲慘結局。我們先不討論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搜一下,我們就來討論這件事情的本身。做別人的順風車,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或者拉過別人做自己的順風車。本來是你情我願,大家方便的事,不出事還好,對車主來說就是滅頂之災。賠償吧,數額不小,自己可能無力承擔,不賠償吧,確實是自己的責任,那一刻真的悔不當初,就不該讓別人坐自己的車。搭車一方也覺得自己倒黴,好好的人就這麼殘疾了,下半輩子該怎麼過?索要賠償吧,覺得對不起人家的好心,不要吧,自己的日子也就到頭了。雙方都很糾結,為難。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就去想解決的辦法,傷者的妹妹把車主告了,車也報廢了,車主一年打工的錢也全搭進去了。我希望傷者醒來會撤訴,我也希望車主能在餘生多多看望、幫助傷者,不要真的兩敗俱傷。

現在很多人喜歡拿法律規定來講事情,卻忘了“法外不外乎人情”。這也是人情越來越淡的原因吧,對酒品不好的人,別人不敢跟他喝酒,怕酒後出事自己脫不了干係;明明順路,卻不敢讓別人搭順風車,怕自己擔不起責任;車閒在那裡,也不敢借給別人,怕出事了自己要負擔連帶責任。。。。。。不明就裡的人說你越來越涼薄,明白人卻知道你是“不敢、害怕”!其實人如果真的能換位思考,很多事情就很好解決了,只是現在人很難去完全相信別人了吧,尤其是自己的熱情經常被辜負的人。

這個事情,我們真的沒辦法去評判誰對誰錯——都是天下可憐人!

生活中我們都遇到過類似這樣的問題,一起來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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