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後第一件事,你會做什麼?
不用想了,蜀黍來替你回答
當然是繫好安全帶!
安全帶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
行車一定要繫上安全帶
安全帶 = 生命帶
相信大家都已經耳熟能詳了
有不少司機、乘客
上車後都會自覺繫好安全帶
但還是有不少司機為此事“吐槽”
並提出質疑
明明繫了安全帶,卻收到簡訊說我開車沒系安全帶,蜀黍給我看照片說是我肩膀上沒有安全帶。難道只有我一個人這樣系安全帶嗎?
這樣系安全帶為什麼會被罰?
先來回答蜀黍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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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以下哪種是三點式安全帶的正確系法?
A
B
兩種方式看似並無差別
或許有人認為B方式佩戴安全帶更為舒適
其實不然!
蜀黍詳解:從兩種佩戴方式示意圖看,B的安全帶位置過低,低於肩部。這樣系安全帶,起不到最基本安全保障作用,當安全帶滑落至肩膀,還可能會限制住身體,影響方向盤的操作。
若為圖省事,把安全帶從腋下穿過呢?肩膀位置沒有束縛,發生交通意外後,身體仍會隨著慣性前傾或後仰,安全帶同樣不能起到保護作用。
所以說,安全帶必須過肩
才能起到保護作用!
那麼,如果不繫安全帶
可能會有什麼影響呢?
1 衝擊力強
也許你認為,一般車禍發生時,車輛都是以正面碰撞為主,後排乘客有更大的碰撞緩衝區,即使不幸發生什麼事,還有有前面的司機和副駕駛頂著呢。實際上,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
車輛在遭受40km/h左右碰撞後,未系安全帶的後排乘客,相當於從6米高的樓層垂直掉落地面。強大的加速度會讓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瞬間從座位彈出,撞到前排座椅上導致受傷!
2 使前排乘客受到二次傷害
強大的加速度會讓未系安全帶的乘客瞬間從座位彈出,撞到前排座椅上導致受傷,並擠壓前排的乘客,使其受到二次傷害。
所以,後排繫好安全帶
是十分有必要的!
那法律上也沒有規定,我這樣系安全帶就不對了啊!憑什麼罰我??
不好意思,還真有規定
相關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車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駕駛人應當督促乘坐人員使用安全帶。駕駛人不得在乘坐人員未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
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即:正確使用安全帶
那麼,如何才是正確使用安全帶呢?
關於這一點,也是有明確規定的!
根據國標GB14166-2013《機動車乘員用安全帶、約束系統、兒童約束系統和ISOFIX兒童約束系統》規定:
腰帶
橫跨佩戴者骨盆部位前方的兩點式安全帶。
肩帶
從臀部斜跨前胸至另一側肩部的安全帶。
三點式安全帶
由一條腰帶和一條肩帶組成的安全帶。
三點式安全帶在國標上的定義
是一條腰帶一條肩帶
肩帶是從臀部斜跨到肩部的
這一點,我們從安全帶標誌上也能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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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把安全帶系在腋下
肯定是不對的,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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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下面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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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三個人系一根安全帶
② 一個人系三根安全帶
只要是未正確佩戴安全帶的
都屬於未按規定佩戴,得罰!
現在你知道為什麼自己明明繫了安全帶
卻還是被罰了吧?
也有人說,我太胖(瘦、高、矮)了,正常系安全帶實在不舒服!蜀黍建議你調整安全帶高度後規範使用。否則,將按照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依法處罰。
“上車請繫好安全帶”這句話
想必小夥伴們都非常熟悉
法律明確規定了
駕駛人在乘客未系安全帶的情況
不得駕駛車輛!
不過
只要我們正確繫好安全帶
誰都不用罰!
蜀黍再強調一遍
是正確繫好安全帶喲~
安全帶是系在自己身上
關鍵時候可以保護生命
而不是系給交警蜀黍看的!
不管是兩點式、三點式、四點式的安全帶
只要按規定正確佩戴了的
都不會受罰!
否則,高清電子警察+鐵騎
隨時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