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概述:
房車號牌要求拖掛組合標準拖掛車輛收費標準關於拖掛式旅居車的使用必須掌握上述三個知識點,否則用車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問題。
首先要破除一個關於拖掛房車或板車的謠傳,所謂拖板車包括ATV/UTV拖車,或者露營拖掛帳篷車;這些車輛的銷售商會有這樣的說法,那就是總質量在700kg(公斤)以內的房車或掛車不用上牌——這是絕對錯誤的說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雖然有小型載客車可以牽引旅居掛車,以及總質量700kg以內的掛車,但掛車能載人的說法;但是沒有任何附加說明指出掛車可以不用上牌,所以這完全是沒有合規掛車或房車生產資質的小作坊的“胡沁”。
參考《機動車登記管理規定》吧,此項規定的第八條明確說明了「車輛辦理全掛汽車列車和半掛汽車列車註冊登記時,應當對牽引車和掛車分別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也就是說掛車和拖掛房車都需要上牌,因為掛上之後就算是半掛式汽車列車了。
拖掛組合的標準:
拖掛房車沒有車身長度的限制皮卡車型拖掛房車限制很嚴格微型汽車不能拖掛房車普通的小型載客汽車可以拖掛各類房車,車輛是單軸、雙軸、三軸理論上都可以,或者說現階段還沒有明確規定或限制;只要車輛拖得動且剎得住車,那麼基本是最大尺寸的拖掛房車都可以隨意牽引。
但是皮卡車還真就不行,因為皮卡牽引的房車總質量不得超過主車的牽引質量或核載質量;所以皮卡按照規定只能牽引“小水滴”標準的小號房車,不過在實際用車過程中一般不會嚴格執行,畢竟皮卡已經在逐漸轉向乘用車的過程中,但如果遇到嚴格按照規定執法的情況也不要反駁。
「微型汽車」不能牽引拖掛車或拖掛房車,因為規定只允許小型客車牽引房車,中型和大客車也都不可以;而微型汽車並不是指尺寸非常小的兩門雙座或四座車,所有排量不足1.0L的車輛都屬於微型車,麵包車也不例外。
近幾年有針對微型車開發的“mini拖掛”,看起來非常小巧精緻,小車牽引也沒有壓力;但是隻要按照規定檢查的話,這些車都要面對相當嚴重的處罰。
重點:拖掛車的主車需要自行加裝“牽引槓+線束”,改裝的標準一定要嚴格。大部分車輛都有針對原車底盤設計的拖車槓,一般都不用拆掉原車防撞梁,而是在防撞梁底部配合底盤加強橫縱梁的預留孔進行安裝;可靠性已經非常高了,如果還有擔心則可以焊接加固。
線束是用於連線房車或掛車的燈組,前後車燈一定要同步;其次如牽引的房車尺寸較大的話,房車最好要裝備“電剎系統”,透過同步器可以實現前後車制動力的幾乎一致,這樣不會因後車衝擊前車身而造成損傷。普通的“撞剎”仍會損傷車身,在溼滑路面或急剎車時仍舊容易造成前車失控。
拖掛方式如何收費呢?
這個問題真不好回答!因為各地的高速公路收費標準是“五花八門”。有些地方的高速沒有針對拖掛房車的特殊要求,車輛不論從人工道口駛入還是從ETC駛入,收費標準都是以前車車型為參考;也就是不增加拖掛車的單項收費,在這些地方駕駛拖掛車還是比較省心的。
然而也有一些省市的高速公路要求比較高,標準是拖掛房車按照「高於主車一級」的車型進行收費。敢於按照這個標準收費的高速公路總是會有檔案的,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基本沒有爭論的必要性,如果存在疑惑則可以要求出示檔案進行核對,但一般票據沒有問題也不會存在亂收費的問題。
天和MCN授權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