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白色車主李先生,想給各個關心此事的網友說一下關於糾紛的詳細經過,所說均事實,可以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事情發生在7月初,張先生(打鐵柱的車主)第一次打電話給我說:在修車的時候發現車(紅色的Golf車張先生老婆的車)有被接觸過留下的痕跡,叫我開車門的時候注意。我告訴他,有可能是我開門不小心導致,等我回來(外出中)比對了來,張先生老婆是新手司機和我老婆一樣停車難免不規範,如果是我造成的,會找保險公司對你進行賠償,要不了多少錢的(可能這句話得罪了張先生)。張先生說我已經在修理廠修好了,不需要你賠償。我說只要確定是我造成的損失,就可以賠償。張先生再次說不用你賠錢,要打鐵樁攔我。我就說:你要幹什麼我管不著,於是結束通話了電話。
7月13日,就得知已經立好了8根鐵柱。7月28日,我回重慶的當天下午,聯絡劉某某(小區樓棟管家)問鐵柱的事情,劉某某告訴我:這是張先生要求我們安裝的,安了這麼久你才來找我們詢問,我以為沒事。我說:這個鐵柱嚴重影響了我們的出行暢通,必須拆除。於是劉某某馬上聯絡張先生下來,在車位旁進行協商(第一次面對面協商)。各自說了自己的理由,雙方語氣有點大,情緒有點激動,講得不歡而散(這就是說的雙方之前的小矛盾)。
9月1日,我回來停車真正感覺到了不方便,一氣之下就堵了張先生的車位。直到晚上11點半,警察同志通知我去挪車,我和我兒子一起下去,我兒子走在前面拿著車鑰匙我跟在後面,見面時首先警察同志說,讓我把車挪到車位上,(當時有3位輔警,1位警察,我和我兒子,張先生以及他的老婆)(他老婆所發言論我打張先生,並且還有警察制止。這個言論完全是子虛烏有,扭曲事實的說法,警察同志都有的全程錄影)挪車過後,我想跟張先生老婆協調,畢竟才跟張先生鬧過不愉快,但是張先生拒絕了並把他老婆喊走,於是警察同志說去派出所協調解決。到了派出所協調,還是無果,張先生始終堅持以法院判決為準,堅決不拆除。在此之後,我多方找物業,業主群,來協調解決這個事情。直到630(重慶新聞節目)播出的前一天下午,負責協調的物業胡經理(片區物業最高領導)微信我:張先生始終不願意溝通。於是我撥打了630的電話希望他們來協調這件事情。
到今日,我們未在各個平臺發表過任何的關於這件事的說明。經過了媒體的傳播,我們在網上發現了關於這件事情的報道。並且發現了張先生老婆惡意詆譭和扭曲事實的行為,所以我站出來說這次的來龍去脈。
其實我想告訴張先生和他老婆的是:持續2年半把都你老婆的車門接觸了,既然你發現了2年半,怎麼不第一時間,或者第二時間,或者2年半的任何一天來通知我到現場來看,並且你老婆以前還加了我兒子的微信,為什麼也不通知。其次張先生自己也知道,不能百分之百保證是我車門接觸到的你車,我也不敢保證百分之百我車門沒有接觸到你車。你從來沒有告訴我對你車進行賠償,或者賠償金額。我也沒有說耍死皮賴不承認,不賠償。如果我沒有對你進行賠償,或者你第一次告知我之後再次接觸到你的車,你立鐵柱都可以理解。
我還是想說:都已經是註定的鄰居了,抬頭不見低頭見,沒有必要有限的時間浪費在這個上面。能和張先生和平相處是我最大的心願,不管怎樣,都希望大家能為我搭上見面溝通的平臺,化解彼此的矛盾。
-
1 #
-
2 #
有樁開門下車你都這麼費勁,沒樁的話,還不直接打到別人車門上?如果不是實在忍受不了了,誰會在自己車位上打樁?如果你會替別人考慮的話,為什麼不貼個防撞條?如果人家不替你考慮的話,為什麼不把樁打到中間線上,而是打到自己車位裡面?
-
3 #
真相出來了,大神來評理啊!
-
4 #
如果這是真相,我們還能相信什麼?
-
5 #
看過照片你停車後右邊還空那麼多,你停車往右邊在挪點,你駕駛位的門絕對打得開,你別說右邊要下人,提前下人不行麼
-
6 #
看到這文章都好笑,2年半沒找你,現在找你還是別人找你找晚了?時機不對了?作為鄰居忍你兩年半夠意思了,給臉不要臉,自己不自覺,還花大篇幅寫別人時機不對,你倒是說說別人2年半都沒打樁,現在才打樁的動機是什麼啊?沒打到中線一半的位置,已經是別人發善心了!自己學會感恩戴德吧!
-
7 #
如果車主李先生說的是客觀事實,那就很很打臉那個朋友圈截圖了(據說是涉事另一方張先生家人釋出的)。
重慶地下車位打樁糾紛事件當事人一方終於發聲了,最近幾天引發眾多網友熱評,爭論不休。這個長篇大論基本描述清楚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個人相信事實終究就是事實。希望廣大網友細讀網文,重新認清事實真相,就事論事,希望理性探討思考問題,為雙方問題解決建言獻策。對此你怎麼看,請留言熱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