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應該在哪裡檢視駕駛證的有效期?
如下圖所示:
➡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六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髮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週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髮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02本地駕駛證換證,如何辦理?駕駛員應在有效期滿前90天內辦理期滿換證。
駕駛證期滿換證需要準備的資料
➡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原機動車駕駛證;
➡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換證方式
➡交警分局或市(縣)交警大隊業務視窗現場辦理
➡“交管12123”手機APP
駕駛證過期多久作廢
➡過期不到一年的,可以正常換證;
➡過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內的,駕駛證登出可恢復,可以通過考試科目一後恢復駕駛證;
➡過期三年以上的,駕駛證登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駕駛證逾期不參加審驗,超期仍駕駛機動車等行為,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03本地駕駛證掉了以後,如何補辦?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
補辦需要準備的資料
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書面宣告;
➡兩張一寸白底彩照。
補辦方式
➡交警分局車管科、市(縣)交警大隊車管所和犀浦車輛管所業務視窗辦理駕駛證補證業務。
注意事項
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04我持有A1駕照,需要每年審驗嗎?➡持有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駕照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持其它準駕車型(如C1、C2、D、E、F等)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扣滿12分的,不存在每年審驗的問題,只需駕駛證到期換證;
但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05什麼是記分週期?
➡記分週期即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週期,這個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也就是說,如果初次領證日期為2015年9月16日,則記分週期是當年的9月16日至次年的9月16日。
這個時段內只要累計不記滿12分,並且已繳納罰款,記分會在每年9月16日清除。
如果記分沒有達到12分,但是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則會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06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怎麼辦?➡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
➡但是,如果你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以上達到12分的,就好好準備重考科目一和科目三。
0760歲以上老人需要每年做身體檢查嗎?現行法規已經放寬到年齡在70週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提交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檔案編號,其實就是駕駛證的身份證號,每一個駕駛證都有唯一的檔案編號,通過檔案編號可以查詢到你的駕駛證是哪個車管所核發的,還可以查詢個人的扣分情況。
注意事項
無駕駛證副頁的機動車駕駛證無效,而有駕駛證副頁無駕駛證(正本)同樣無效。
09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後還可以申請嗎?還需要再次考試嗎?機動車駕駛證被登出時無限定或限定已解除的,可以再次申請,是否需要再次考試依據登出原因而定。
根據139號令第二十四條規定:
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未提交體檢證明、本人申請登出、本人身體條件暫時不符合規定等原因被登出的(但不包括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可以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考試通過後即可獲發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139號令第七十七條規定:
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被登出後兩年內,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恢復駕駛資格。70週歲以上駕駛人或C5駕駛人因未提交體檢證明被登出駕駛證,且駕駛證未超出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提交體檢證明後即可恢復駕駛資格。
其它原因被登出可以再次申請的情形,均需進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試併合格。
10我的一隻眼睛受過傷,有視力障礙,能考駕照嗎?單眼視力障礙,優眼(指好的眼睛)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且水平視野達到150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11我在外地報名申領的機動車駕駛證,可以轉回成都繼續申領嗎?根據“公安部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務便利化20項措施”相關規定:“從2019年6月1日起,申請人辦理初次申領、增駕小型汽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類)可以在全國範圍內申請變更一次考試地。
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件至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業務,屬於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先辦理駕駛證轉入業務。
可在成都市車管所網辦中心、交警一至十三分局、市縣交警大隊車管業務視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