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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手機不不離身,吃飯玩、睡覺玩、甚至開車也是,一手握著方向盤,一手拿著手機,聊微信,每天似乎有接不完的電話,回不完的資訊,但你知道嗎,在你玩的不亦樂乎時,死神也正一步一步的向你逼近......

開車使用手機是指一邊開車一邊打電話(包括藍芽/擴音)、發信息,也包括在等紅綠燈時,總之所有因手機讓你不能專心駕駛的都屬於開車使用手機。開車使用手機有以下危害:

1、接打電話影響駕駛員反應能力

主要的危害是造成駕駛員的分心,進而影響到駕駛員車操作的反應時間,防禦性駕駛告訴我們在沒有分心的情況下,我們的眼睛觀察、手腳操作也是需要一定的反應時間,眼睛看到危險至資訊傳遞到大腦需0.5s、大腦綜合各類資訊作出正確決策需 1s、決策傳遞至四肢,指揮動作需0.5s。

研究表明:在接打電話的情況下,人的反應比酒駕狀態在還要慢30%,所需決策到採取行動是正常時間的4倍(正常駕駛時人決策至採取行動需要0.5秒,駕駛接打電話的情形下需要2秒以上),使用手機會使駕駛人反應能力嚴重下降。

同時車速也是忽快忽慢,影響其他車輛。大家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前方道路狀況還不錯,但前面有輛車在行車道“龜速”行駛,等我們超過去的時候就會看到那個“龜速”車輛的駕駛員不是在打電話就是在聊微信,或者在找路,總之基本都手裡拿著手機。

主要的危害是視線在一定時間離開路面,聚焦手機,導致不能發現道路上的危險因素,或者車輛偏移車道,影響他人。

研究表明:當車速在60km/h行駛時,低頭看手機3秒鐘,相當於“盲開”50米,這期間發生什麼都有可能。

還有在路口等紅燈時,忽略周圍道路環境交通狀況,利用空閒刷微信,當其他後方車輛按喇叭,匆忙啟動。這種行為容易發生碰撞到闖燈行人非機動車。還存在可能的後方危險,曾經有新聞報道過,有一車輛在等紅燈,駕駛員觀察到後方來了一輛大貨車剎不住了,直接啟動車輛開走避免了悲劇的發生。

那我們應該怎麼做?當然是在駕車過程中做到不要使用手機!

相關法律是有規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中的第三項就是“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對該行為有扣兩分和罰款的處罰規定。

可能大家也會有以下心理或習慣:

1、有一會不看就會擔心錯過重要的電話/資訊,有時忘帶手機甚至會產生輕微的焦慮;

2、來電萬一是領導的電話,萬一有重要的事呢,是不是必須得接?

3、合作伙伴來電話,也不能不接;

4、女朋友/家人的電話就更加重要了。

在這裡要跟大家分享的是:我們有很多要接電話的藉口和理由,但請記住一條:對與關心你愛護你的人,你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情!況且我們可以選擇合適的地點儘快將車輛安全停靠下來之後回電話/資訊。

在很早之前法律法規就已經有了關於開車不能接打電話手機的規定,但總有人以身試法,根據統計每年約有3000多人因為開車使用手機引發交通事故失去生命。

“海因裡希法則”告訴我們:如果你選擇了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不安全行為,未來的某一天你一定會付出更加慘痛的代價。

遵守法律法規是最基本的底線,只有這樣,你才不會將自己置於風險當中,才能獲得安全的最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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