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界翹首以盼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終於成型並開始徵求意見。從2月1日啟動編制準備工作,僅8個月就完成初稿著實高效。期間穿插3次諮詢委員會會議均由全國政協副主席萬鋼主持,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規劃明確指出新能源汽車產業生態正由“鏈式關係”轉向“網狀生態”,推動形成互融共生、合作共贏產業發展新格局。提出2025年和2035年新能源汽車銷量佔比20%和40%的發展目標,研發佈局深化“三縱三橫”,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交通、通訊融合發展,體現了近年來中國汽車工業發展的新特點和全球汽車工業新趨勢。可以說規劃繼承並完善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發展思想,“推動新能源高品質發展”這一主線躍然紙上。
從純電動汽車角度而言,規劃系統全面地對核心技術研發、零部件配套、產業佈局、發展目標以及示範行動進行了科學部署。在歐美日加速電動化轉型的背景下,規劃對純電動濃墨重彩無可厚非。畢竟,2014年中國已經確立了純電動為主的發展策略,經過多年的持續努力,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已成為全球先行者,引領和加速了全球汽車電動化程序。未來十五年是政策驅動向市場驅動轉型的關鍵期,亟需將制度和市場優勢轉化為產業勝勢。
從氫燃料電池汽車角度而言,規劃正式定調2035年“純電動乘用車為主流,燃料電池商用車規模化應用”,為二者的協同發展指明了方向;並系統闡述“有序推進氫燃料供給保障體系建設”。但缺乏對燃料電池汽車發展目標和核心技術研發的表述,建議後期在發展願景以及專欄一適當予以考慮。此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裡曾專門提及“燃料電池汽車、車用氫能源產業與國際同步發展”,“開展燃料電池電堆、發動機及其關鍵材料核心技術研究”以及“繼續開展燃料電池汽車執行示範,提高燃料電池系統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帶動氫的製備、儲運和加註技術發展”。
建議規劃進一步注重借鑑吸收和超越。純電動與氫燃料電池汽車共性內容應明確點出,否則有失偏頗。譬如“建立融合發展標準法規體系”中談到“車樁資訊共享”,事實上,燃料電池汽車在發展初期更需要車與站資訊共享,充分利用有限的額基礎設施,如能改為“車樁(站)資訊共享”則更為全面。畢竟,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的發展應該充分借鑑並吸收純電動汽車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在“推動新能源汽車與能源融合發展”一節中提到了“新能源汽車充放電、電力排程需求”,事實上,燃料電池汽車前端氫源獲取過程中,不論是可再生能源制氫還是低谷電制氫都涉及到與電網互動與調峰,應進一步明確。類似的問題在專欄3:“新能源汽車智慧城市”行動等處亦有體現。
建議規劃進一步繼續加強專題研究。本次規劃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另一顯著變化即隻字未提“補貼”。在補貼退坡過程中,如何在政策層面提升新能源汽車的經濟性在規劃中體現為“完善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建立與碳交易市場的銜接機制”,這個需要進一步明確,尤其到2035年與碳市場更不是僅僅建立機制這麼簡單,應使交通執行零排放和超低排放車輛成本得到明確的補償和獎勵。
最後,關於能源主管部門的定位考量。新能源汽車一頭牽著能源一頭連著汽車工業。健全協調發展機制中提到“充分發揮節能與新能源產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也強調新能源汽車發展要與能源充分融合,但之前的部際聯席會議只有財政、發改、工信和科技四部委,未來是否會將國家能源局納入加強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