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俠、鋼鐵俠、蝙蝠俠、......”,隨著汽車在日常生活中的日益普及,各種各樣的車體玩偶也日漸成為不少車主的“新時尚”,讓不少車主覺得很拉風。但是,在汽車上安裝玩偶有時可能釀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風險。
而後,江蘇、鄭州、成都等各地交警,緊急剎車,對此行為進行大力整治,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此類在駕車過程中有其它妨礙安全行車的違法行為,可對司機罰款200元,記2分。專家表示,為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交警查處機動車貼上玩偶行為是有法可依的,也合情合理。
汽車玩偶會帶來哪些風險呢?
玩偶由於沒有安裝牢固或者安裝的時間過長,很容易造成玩偶容易脫落,如果正好後面有車的話,很容易擊中後車的擋風玻璃,如果車速過快,很可能釀成嚴重的交通事故。
後車司機跟車過程中可能會集中注意力去觀察玩偶,這樣造成後車司機注意力分散,一旦控制不好與前車的距離,容易發生追尾或者剮擦事故。如果在車輛執行過程中突然發生位移而妨礙駕駛人視線,可能會發生災難性後果。
如果前車車頂玩偶個頭較大,且後車跟車距離較近時,玩偶則很可能會阻擋後車司機的視線,後車司機無法獲取更遠距離的道路交通訊息,在駕駛過程中無法對前方情況進行預判,很有可能誘發交通事故。
車輛不同於一般物品,存在行駛安全問題,基於行駛安全需要,法律對於車輛裝飾做出各種限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 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資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二)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除了汽車外部裝飾不能“任性”,在汽車內飾的選擇上,車主也要時刻謹記安全第一。有些車主為了營造美觀、溫馨的車內氛圍,在前後擋風玻璃處會放置一些毛絨玩具、飾品等,有的還會在車內後視鏡上懸掛車飾。這些裝飾品會遮擋行車視野,分散車主的注意力,影響行車時對周圍環境的判斷,帶來一定的安全隱患。
作為車主,我們應自覺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避免一些無意識的違法行為,為了他人、為了自己,自覺拆除汽車玩偶,為用車生活掃清不必要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