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們每年在交交強險時,都有一項費用叫做車船使用稅。這項費用是按照年稅額徵收標準進行徵收的一種稅收。這是每年必交的一個費用,除非你機動車已經申請報廢了。
還有一種稅,叫做購置稅。是在車主買車時需要繳納的費用,這個費用只繳納一次就可以了。
從2018年1月1日起,1.6L及以下的車,購置稅又從原來的7.5%上升為10%了,這對要買車的朋友來說可不是好訊息。因為買車要花更多的錢了。
購置稅率恢復10%,意味著你要買臺15萬的車,要比去年多花3205元。
如果買臺11萬的車,要多花2350元。
購置稅的計算方式為:新車購置稅=新車價格除以1.17(增值稅率17%)乘以購置稅率。
如果車船稅需要繳納,而沒有去繳納的話,當你的車子在年審時是沒有辦法審車的,如果被交警查到,會進行罰款的,反而得不償失。
而交強險和車船稅的單據,在車主審車時是必須要提交的,車子本來就是個吸金的消費品,該交的還是交吧。
好訊息就是新能源車或者節能車採取免徵或者少徵車船稅。這一政策也是為了鼓勵節能減排,綠色環保。法律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對農村居民擁有並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機動三輪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徵或者免徵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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