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汽車>

汽車保險知多少(二):車輛涉水怎麼辦?

城市內澇在中國比較普遍,尤其城市範圍內地勢比較低窪的地區,同時,城市大量的硬質鋪裝,如柏油路、水泥路面,降雨時水滲透性不好,不容易入滲,也容易形成這段路面的積水。內澇情況的發生,客觀上對車輛使用造成了諸多不便,尤其一旦車輛涉水,維修成本高,維修品質難以保證。今天我們更多聚焦,車輛涉水了該怎麼辦?能通過保險獲得理賠嗎?如果可以理賠,應該通過哪種保險理賠?

同樣,我們先了解下幾個關於車輛起火保險的認識誤區:

誤區一:車輛涉水只能通過涉水險理賠,沒有涉水險,保險公司就可以拒賠!

實際上,車輛涉水後並不是只能通過涉水險理賠,也可能通過其他保險種類處理,車輛涉水造成損失涉及的具體情況較多,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上圖所示,機動車損失險的保險範圍包括除去地震以外的自然災害。並不僅僅包含交通事故,還包含“暴雨、洪水”的情況。按照上述條款,單純由“暴雨、洪水”造成的直接損失,可以通過機動車損失險得到完整的理賠。保險期內,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使用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保險公司將按約定負責賠償。

但是,並非車輛所有涉水相關的損失都可通過車損險賠付,僅由“暴雨、洪水”造成的直接損失可以賠付,如果涉水後,由於駕駛員操作不當造成損失,例如啟動發動機造成的損失,不在車損險理賠範圍內。所以,事故發生後,車主不要試圖移動車輛或發動車輛,應儘快報案,時間上不能超過48小時。

誤區二:車輛購買了涉水險就可以賠付所有涉水相關損失!

涉水險,保障的是因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的直接損毀,以及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以下幾種情況不在賠付的範圍內:

1) 二次啟動導致發動機損壞的,是不給予賠付的

這也是為什麼在車輛被淹的情況下要主動熄火。現實中許多車主遇到車輛被淹時,發現發動機死火,就會下意識的進行二次啟動,導致保險公司拒付;

2) 因機動車損失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事故而致被保險機動車的損毀或修理;

3) 非在保險人認可的修理廠修理時,因車輛修理品質不合要求造成返修;

4) 被保險人或駕駛人拖延車輛送修期間;

5) 車庫進水造成的損失屬於車損險,涉水險不賠。

如果遇到保險事故,車輛被淹車主最好選擇在水中主動熄火,以避免在行駛中進水衝撞氣門而導致發動機等配件損壞。

相關判決介紹:

2011年6月18日上午,常州地區處於持續暴雨狀態,常州市氣象臺釋出了暴雨預警訊號。雖然天氣不好,但有公事在身,錢仲平駕駛凌志轎車外出。9時25分左右,錢仲平駕駛車輛在常州市奔牛機場附近經過一涵洞時,因大雨導致涵洞內積水,車輛在經過涵洞後發生熄火,停在上坡位置。隨即,錢仲平向保險公司報案,稱車輛損壞。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接到報案,立即趕到現場,經現場勘查後認為系涉水行駛致發動機損壞,當場表示,被保險車輛涉水行駛致發動機損壞,因車輛沒有購買附加險“涉水行駛損失險”,屬於免責事由,除發動機外,車子其他受損部位可走車損險,發動機的維修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法院判決:

二次打火:二次打火導致的擴大損失,是指保險車輛在淹及排氣筒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後操作不當導致的發動機損壞,應由保險公司舉證證明保險車輛在停放或行駛的過程中被水淹及排氣筒或進水管,駕駛員繼續啟動車輛或利用慣性啟動車輛,以及車輛被水淹後轉移至高處,或水退後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車輛,造成發動機損壞。事實上,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車輛駕駛員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拆解發動機時保險公司也派定損員在場,保險公司完全可以查明事故原因且舉證加以證明。現保險公司沒有提供證據證明發動機損壞是新北公司駕駛員二次打火所致,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後果。

格式條款不利解釋:根據中國《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保險公司作為格式條款的提供方,當合同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時,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的解釋時,應當作出不利於格式條款提供方的解釋。雖然保險公司已就免責條款向新北公司作了明確說明,但該免責條款與因暴雨應當承擔保險責任的條款有衝突,應當認定因暴雨應當承擔保險責任的條款已發生效力。

最新評論
  • 路虎是印度還是英國的
  • 5萬以下新能源汽車有哪些?5萬以下新能源汽車哪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