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時懟兮靈威怒,嚴殺盡棄兮原野。”昏天黑地之中,威嚴的神靈也怒髮衝冠,戰場上嚴酷廝殺中的將士們紛紛倒地,棄屍荒野。
這句詩選自《九歌》之中的國殤篇,用此詩句比喻悲劇的慘烈景象,而第一句形容怒髮衝冠,若我們在憤怒的時候控制不了自己,就容易釀成悲劇。
就如同本案中的肖又明(化名,文中人名均為化名)一樣,因為自己的女神受到了侮辱,沒能控制住內心的怒火,釀成了一出悲劇,實在是令人惋惜。
2007年6月12日,河南省某醫院內,病房裡躺著一個昏迷的男人,戴著呼吸機,他叫張偉和。
在一旁心虛地看著他,長相清秀的女孩叫鄭兮,是歷史系的校花,文文靜靜,王警官走到女孩身旁,女孩剛剛反應過來,驚訝看著他。
看到王警官的第一反應便是詢問肖又明怎麼樣了,他要怎麼處理。
王警官也並不想瞞著她,將初審的結果和肖又明涉及違反的法律規定一併告訴鄭兮。鄭兮捂著臉低聲哭泣起來。
身為一名警察,這種場面王警官見得太多了,然而審判的結果是不可更改的。
本案主角肖又明,自小和鄭兮算得上是青梅竹馬,兩人家挨的近,鄭兮從小就長相清秀,兩人的關係一直到高中,鄭兮的母親帶著鄭兮離開才中斷。
本以為兩人的關係就此斷開,誰知兩人又在同一所大學相遇了。
肖又明第一年高考失利,復讀了一年,在鄭兮父親那邊得知鄭兮報的是某大學,也和鄭兮去了同一所。
鄭兮清秀的長相和溫柔的性格一直是男人們喜歡的類型,一直不乏追求者,因此當肖又明去的時候鄭兮並不是單身。
時來運轉,當肖又明大二的時候,恰好趕上了鄭兮分手,肖又明選擇了把握好這次機會。
表白女神的機會可不是總有。但偶爾他聽說之前有個富二代和鄭兮交往過,但他也沒太在意,鄭兮這麼好看,有人追也是很正常的。
鄭兮有一個相處還可以的男性朋友,叫張偉和,兩人同屬於歷史系,曾經也追求過鄭兮,但是奈何鄭兮並不喜歡張偉和,張偉和告白失敗,並對這件事一直耿耿於懷。
他不覺得有什麼女人是追不到的,因此張偉和還是經常討好鄭兮,按鄭兮的口氣來說,像個蒼蠅一樣追著她。
肖又明對於追女人這件事實在想不出來什麼好方法,就在朋友們的慫恿下,喝了點酒,壯壯膽子,直接跑去了宿舍樓下,拿著去花店剛買的花,鼓起勇氣,成敗在此一舉,答不答應都比自己心裡面一直憋著強。
就這樣,肖又明拿著喇叭抱著花大聲喊著:“鄭兮,我喜歡你!”
鄭兮對肖又明,雖然說沒有特別強烈的喜歡,但兒時的相遇終歸是帶些好感的,便想著相處試試。
她跑到樓下,略帶些感動地接過了肖又明的花,並點了點頭。這一幕發生的時候張偉和也在旁邊看著,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女神這麼輕鬆就答應這個黃毛小子了?
張偉和費盡心思追不到的人,肖又明這麼輕輕鬆鬆就追上了,一股怒火和嫉妒心衝上來,指著鄭兮當著所有圍觀群眾的面大罵小三。
為了讓鄭兮的名聲傳得更差勁,他直接拿出了之前富二代和鄭兮的親密合影,以及富二代和其他女人的合影,給在場觀眾看一遍。
鄭兮當場就崩潰了,看到鄭兮崩潰,肖又明怎麼能忍受,對著張偉和上去就是一拳,沒想到張偉和反倒更得意了,說對方心虛。
肖又明本來就力氣大,這一下更是氣憤了,抄起一邊的棍子對著張偉和一頓暴揍,在場的學生們都嚇壞了,趕忙報警。
不一會警車帶走了兩人,救護車帶走了渾身是血的張偉和。
2007年6月12日,經河南省某法院審理此案,認定肖又明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肖又明和鄭兮本可以成為一對神仙眷侶,卻因為怒火無法剋制而造成了悲劇,儘管張偉和十分可惡,但肖又明第一時間應該詩採取法律手段,而不是用武力解決問題。
在生活中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增強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維護自身的權益,不能盲目行動,像肖又明一樣用極端方式毀了自己前程,令人惋惜。
筆者,身為一名律師,曾見過許多大案、要案,每當筆者看到這些案件的時候,均感到無比的痛心。
其實,這些案件原本在案發之初,均是可以避免的。因為,易犯罪的人都有統一的特徵。
之後,您便可以獲得相關總結了。這樣,您就可以規避一些不必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