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是當今最為普及的交通工具之一,小巧輕便的車身,讓它可以在任意道路輕鬆穿梭,成本低廉的出行方式,讓家家戶戶都買得起、用得起,另外,電動車也是操作非常簡單,容易上手的車型,這些特點,讓它在短途行駛很有優勢。
不過,當電動車高度普及之後,其實也帶來了許多“隱患”,常見的就包括道路安全隱患,不少電動車存在逆行、闖紅燈、橫穿直闖的騎行方式,影響道路行駛安全,其次,就是電動車帶來的消防安全,這兩年不斷看到有地方電動車發生自燃案例,導致人身安全和財產的損失。
因為有著“隱患”,為此各地也開始不斷地加強電動車的管理,比如上牌、戴頭盔等措施,此外,各地還推出本地的電動車管理條例,對於電動車的使用進行明確規定,有效管理。
比如小鑫所在的安徽合肥,在2022年9月29日批准通過《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將正式在11月1日正式實施,而在新的標準之下,電動車的上路有多項變化,而小鑫梳理了重要的“3不帶”,值得車主注意,不要明知故犯了。
第1個:電動車不帶遮陽傘(遮雨棚)
遮陽傘(遮雨棚)這些後期加裝的零部件,雖然可以給車主帶來一時便利,下雨不用雨披,還能夠這樣,但這樣的加裝行為,其實是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合肥去年曾採取過助拆遮陽傘行動。
此外,如果車主明知故犯,11月1日起,一旦被查到加裝行為,根據《安徽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罰款,加裝需要恢復原裝,除了對於車主的處罰明確,對於加裝商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2個:電動車不帶擋風板
馬上11月,天氣會逐漸下降,不少電動車開始加裝擋風措施,用來防寒,但其實是和加裝遮陽傘一樣的邏輯,這種加裝雖然帶來一時舒適,但也暗藏隱患,從11月1日,電動車將不能帶擋風板上路行駛。
而很多車主關注的擋風被是否可以隨車攜帶,根據今年3月發佈的《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結果顯示,關於加裝擋風被的拆除,有12人支持,146人反對,鑑於它能夠起到保暖作用,且對道路交通安全影響較小,考慮車主的實際需求,不予拆除。
雖然擋風被不拆除在徵求意見稿的時候被採納,但根據11月1日實施的《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特別提到了擋風板屬於違規加裝,是禁止行為,車主不要攜帶,而關於處罰標準,和加裝遮陽傘是一樣的,這裡不再贅述。
第3個:電動車不帶回家停放、充電
最後是關於消防安全的規定,在《合肥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中明確,在住宅小區內,不得在公共門廳、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地方停放、充電,電動車不得進入電梯上樓入戶停放和充電。
對於私自把電動車帶回家充電、停放的車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對於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小鑫總結
電動車作為許多人使用頻率較高的出行工具,擁有多達3億以上的保有量,在中國有很多電動車大省,電動車大市的存在,加強管理是刻不容緩,是很有必要的,而類似安徽合肥這樣的“3不帶”,其實全國有許多地方都已經實施,“3不帶”的每一個,都是能為車主帶來一時便利,但潛在安全隱患,作為駕駛人,大家要提高安全意識,影響安全的行為不要有,不僅是為了避免被處罰,也是保障我們的用車安全。對此,您有什麼看法,也歡迎大家評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