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持續落實好穩經濟一攬子政策和接續措施,推動經濟進一步回穩向上。會議要求,促進消費恢復成為經濟主拉動力。擴大以工代賑以促就業增收入帶消費,將消費類設備更新改造納入專項再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範圍。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從這些要求中不能看出,提振和恢復消費的動力與作用力還在“民間”,包括居民和中小企業。特別是居民,是消費恢復的主動力、主作用力。只有把居民的消費潛力發揮出來,消費恢復才有希望,消費對經濟的主拉動力作用才能發揮。如何增強居民的消費熱情,是當前最為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從會議要求的內容來看,激活消費的重點主要在兩大方面:一是讓低收入人群有基本的消費能力;二是讓中等收入群體有良好的消費慾望。如果這兩類人群的消費潛力得到釋放,消費恢復就有比較好的基礎。因為,高收入人群的消費已經處於穩定狀態,不需要再用政策去刺激。即便出臺刺激政策,也不可能使高收入人群有更大的消費慾望和熱情。與其給高收入人群政策刺激,不如給中低收入人群以消費促進。
就低收入人群的政策來看,會議提出了“擴大以工代賑”的要求。所謂以工代賑,說到底,就是政府掏錢建項目、建工程,讓低收入人群參加工作並獲取報酬,既能增加消費能力、又能解決貧困家庭的生活問題、防止出現返貧現象。而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城鄉都還有不少的基礎設施需要建設和完善,特別是農村,需要完善和提升的方面更多。因此,各級政府要想方設法籌集資金,按照輕重緩急安排建設項目,並將創造的就業崗位,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提供給低收入人群、貧困家庭,使他們獲得相應的報酬,改善生活、促進消費。如果這項工作能夠真正抓好抓實,對於促就業增收入帶消費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尤其在消費方面,低收入人群的消費轉化率更高,消費慾望更強。
在如何激活中等收入群體消費熱情方面,會議也提出了一些具體舉措。包括將消費類設備更新改造納入專項再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範圍、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為什麼說將消費類更新改造納入專項貸款和財政貼息支持範圍,也屬於激活中等收入人群消費的內容呢,主要是因為這些政策享受者,大多也是中小企業,是與廣大居民距離最近的企業。他們創造的就業機會最多,在這些企業就業的中等收入人群也最多,把這些企業支持好、扶持好,實際也就等於是在穩定中等收入群體的就業和消費。關鍵就看,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等能否真正把政策落實好,把企業的設備更新動力激活出來。一旦這些企業願意更新設備,那麼,擴大就業、增加就業機會的空間就更大了,對消費的作用也會加大,消費恢復的內在動力和潛力應能得到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主拉動作用也就能夠得到釋放。更何況,企業設備更新本身也是消費、也在拉動經濟增長呢。因此,地方和金融機構必須把落實政策當作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就更是中等收入群體的消費範疇了,也是眼下最為重要的促消費手段之一。而從九、十兩個月住房黃金銷售期的情況來看,住房消費的整體動力是不強的,“金九銀十”的含金量很低,低迷仍然是房地產市場的基本狀態。因此,必須激活剛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而要激活這兩方面的需求,單純依靠政府出臺政策,已經效果不佳,而必須是開發商拿出降價行動,且必須是實實在在、誠誠懇懇,而不是再用諸如贈送車位、汽車等手段,那會被購房者視為死槓房價。對廣大居民來說,最痛快的就是降價。至於降多少,開發商可以依據自身實際,以及不同城市的不同特點,選擇降價幅度,地方政府也不能再幹預。只要降價適當,廣大居民是會選擇購房的。否則,住房消費仍然會處於利益博弈狀態。
當然,如果地方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有條件繼續發放消費券什麼的,也不失為一種促進消費的手段。只是,消費券的發放範圍和內容應當更豐富一些,譬如給中低收入人群、特別是低收入人群多發一點,且不是賓館、飯店、旅遊等方面的消費,而是購物消費,且必須受益者配套消費,可能就會促進消費的效果更好。前提是,對低收入人群的消費配套,受益者需要配套的比例最高不能超過50%,否則,他們會放棄使用消費券。只有讓他們感到使用消費券真正能夠享受到實惠,才能發揮好消費券的作用。對中等收入人群,則可配套要求高一些,消費券的發放範圍也可以更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