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路上跑,哪能不貼條。這麼簡單道理,有的人卻不懂。前些天那位大鬧高速的司機,本想保住自己“十二年不扣分”的記錄,卻因妨礙公務,最後人和車都進了警局。
在漫長的駕駛者生涯中,我們難免會因為小小的失誤而收到一張張“愛的責罰”。不過這些罰單或多或少都有些不一樣,今天就教大家區分開來。
其實區分的要點就是:要看給你開罰單的是交警、協警還是城管。三者在職能上有什麼區別呢?
交警
主要是道路上面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這種違章行為等等,不僅僅只是貼停車罰單,你有任何的違章行為,或者違反交通法規行為,交警蜀黍都可以給你好好的“上一課”。
協警
顧名思義起到了協助的作用的一種警種,不具有行政執法權的,他是必須在民警的帶領下才能展開各種工作的。
城管
根據不同的城市,他的許可權是不同的。有些地方城管是能開罰單的,有些地方是沒有開罰單的許可權的。那麼開的罰單有何不同呢?
交警貼的罰單需要及時處理
交警貼上去的叫做《違法停車告知單》,或者說是《某某某市交警支隊某某某大隊違法停車告知單》。
那上面就是什麼車牌號顏色、型別、違章的時間、地點都會寫上去,而且也會有值勤警察的單位蓋章,或者是名字或者是警號。
那麼這裡就要注意了,收到這種單子是必須要處理的,如果不處理的話,車子年審都是會過不了的。
協警的貼條不一定會扣分罰款,需要查詢記錄。
協警的貼條叫做《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意思就是提醒你到時候查詢一下自己違法記錄,你需要自行確認。因為他們沒有行政執法權,所以貼條之後,會上報給相關的交警,由交警確認是否需要扣分罰款。
城管的貼條是違法停車的行政處罰。
往往這個單子上寫的就是《某某地區城市管理行政違法停車告知單》。這個貼條範圍往往是這種城市裡面的腳踏車道類的,官方叫做非機動車道,還有就是人行道。
所以下次收到罰單時,認真看一看是不是會扣分罰款吧!更重要的是,做錯事就要認,無論扣分還是罰款,違章違規就認罰,絕對不能妨礙警察叔叔執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