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丨看完這個,你會自覺地改正這兩個駕車陋習
安全帶=生命帶!
研究表明,駕乘車輛佩戴安全帶,發生意外時可以挽救40%以上的生命。
而開車時撥打接聽電話分散駕駛人注意力,在你低頭看手機的瞬間,也許就是1秒鐘,就拿城區40KM/H來算,1秒鐘汽車駛過的距離約為11米,也就是你盲開11米,如果在高速上,盲開的距離會更長,盲開距離加上駕駛員發現險情作出反應的時間,再加上車輛制動時間,這個危險性是不言而喻的。
下面是不繫安全帶和開車使用手機的危險動圖,畫面可能引起不適,請謹慎點開。
看起來像是電影特技
但是告訴你,這是真實案例
不繫安全帶,不僅被丟擲車窗,還跌落橋下。
開車系上安全帶,好過事後纏繃帶。
手機資訊再重要,也沒有安全重要
而現實生活中許多後排乘客認為沒有必要安全帶
因為他們認為後座比前排會更加安全
看完下面這個實驗你還會這樣認為麼?
從實驗動圖可以直接清晰地看到:由於正後排乘客沒有系安全帶,因慣性力作用,使得後排整個假人直接向前砸到前排座椅,駕駛員雖然佩戴了安全帶,但由於後排乘客未系安全帶,直接給駕駛員來了個“腹背受敵”,而未系安全帶的後排乘客,恐怕就得重複上面動圖中的某一畫面了。
安全帶真的能救命
車輛發生正面碰撞時
正確使用安全帶可使死亡率減少57%
側面撞車時可減少44%
翻車時可減少80%
繫好安全帶只需要幾秒鐘
而不繫安全帶失去的
可能是你一生的時間
看看下面的動圖,你會有很直觀的感覺
看了上面的這一系列動圖
你是否覺得交管部門對開車撥打電話
駕乘車不繫安全帶的違法行為
加大整治力度是正確的
請記住!
安全帶不是系給交警查的
更不是系給監控拍的
安全帶是給自己生命的有力保障
是給家人盼你安全歸家的允諾
法律知識小科普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在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行車;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擋滑行;
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駕駛摩托車手離車把或者在車把上懸掛物品;
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素材來自交警 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