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中,有一個“271定律”,實際上,"271"脫胎於經濟學上的二八法則,即巴萊多定律,就是員工可分為以下三類:
最優員工,也就是能力非常強的員工,這樣的員工一般是企業的核心成員和骨幹,佔比20%。
中間員工,是企業裡存在的大多數,能力平庸,表現普通,佔比70%。
“最差”員工,則是企業想要淘汰的少數人,佔比10%。
休斯頓建築的黑白檢視Black and White view of Houston
理論上說,公司是可以透過制度不斷地培養中間員工淘汰“最差”員工,去打造一個大部分都是優秀員工的團隊。但是一個團隊裡不可能全部都是最優員工,哪怕招聘來的都是最優員工,但是在實際任用過程中,還是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分層。而且,如果這樣做的話,總有一些平凡繁瑣的崗位是沒有人乾的,這其實也不是一個很好的結果。那麼我們要怎麼去管理中間員工和最差員工呢?
前20%的最優員工往往會受到更多的關注和優待,因為公司業績往往是由那20%的少部分人創造的。
這使得大多數企業的HR及管理者的關注和精力,會投入在那些重要部門和高績效員工身上,使得最優員工在能力上提升得越來越強,職位也越來越高。
對於中間員工,企業的資源傾斜就要小得多。而且中間員工一般都沒有太突出的優勢,比較安於現狀,可以勝任自己的崗位工作,但是未來的潛力一般只是眼前可見的。
所以,中間員工往往適合在企業不太核心和重要的位置上,只要他能夠很好地勝任崗位工作,往往能夠比較穩定的工作很久。這樣對於中間員工和企業都是一個比較好的結果。
而企業對於最差員工的管理方式往往很單一:要麼調崗降級,要麼直接淘汰。
走到哪兒,拍到哪兒;隨性,自由
其實很多“最差”員工其實並不是一開始就表現很差,他們在變成最差之前,其實是可能有變好的機會的。
比如,谷歌的HR就會定期找出表現最差的左右的員工,這些員工在考核分佈的底端,而他們用績效管理的目的不是找出要解僱的人,而是要找出需要幫助的人。
因為有些“最差”的員工往往並不是能力差,可能只是沒有匹配到合適的崗位,或者是沒有找對工作方法,或者是嘗試了新方法卻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達成目標。因為大多數時候企業都是以結果為導向,這就導致公司考核時只看員工的結果是否達成,盯著員工的不足和過錯,而讓員工成為了“最差員工”。
因此,對於“最差”員工,企業可以給他們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或者是幫助他們找到更合適的崗位,或者是建立更好的創新機制,鼓勵員工創新,以及適當的犯錯,將“最差”員工轉化成中間員工甚至最優員工。
這樣,相信中間員工、“最差”員工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位置。企業在不同的崗位上也能找到合適的員工,核心崗位上有能力強的員工,非核心崗位上有穩定的能力一般的員工,達到一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