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外企有一種莫名的好感,覺得外企正規,人性化,那裡沒有996,沒有血汗工廠,只有著家一般的氛圍。
但其實,溫情的面紗背後隱藏著冷酷的屠刀,效益好的時候,自然商務艙,五星級酒店隨便坐,一旦遇到危機,外企也必定會毫不留情地對你痛下殺手,甚至不顧顏面。
眼下又要到聖誕節了,而在十年前的聖誕,我就親自經歷過上海一家美資企業的裁員,整個裁員過程令人憤怒,無助,心力交瘁。
今天,我終於可以用平和的心態去回顧,同時祝所有的外企中年人能安然度過這個寒冬。
2009年11月20日,美國金融危機的餘波未盡,我工作的那家美國汽車零部件公司給我們上海研發中心的全體員工開會。
會上老闆宣佈,美國總部決定,關閉上海的研發中心,所有員工併入到合資公司重新上崗,接受合資公司的崗位分配。
簡單介紹下背景:我當時就職的上海研發中心,屬於獨資公司。另外這家美國公司還和本地的一家國企成立了合資公司,專門為國內各大整車廠供應零部件。
所以公司的意思是,把研發部門整體裁掉,為了不用到人社局去備案,美其名曰特地和合資公司爭取了職位,號稱我們可以平移過去,不受影響。
只是這工資就打了折扣,只有現在的70%,剩下30%變成了所謂的浮動獎金,具體能拿到多少,則由未來的主管領導根據每個月的個人表現打分決定。
令人憤慨的是,公司只給我們一個月的考慮時間,如果12月21日不簽署協議的話,就相當於自願和公司解除合同,賠償沒有,年終獎也沒有,什麼都沒有。
淨身出戶。
宣讀完畢,群情激憤。
我們最不滿的點在於,這個方案讓我們別無選擇。
要麼接受去合資公司被重新挑選——他們本就看我們不順眼,覺得我們是去搶他們飯碗,肯定會把績效按照最低的打——於是每月只能拿到打了七折的工資,要麼主動離開,不僅沒有賠償,連年終獎都沒有,一年白乾。
這不就是變相裁員嗎。
要裁就直接裁,按照規定該賠多少賠多少,搞這麼複雜幹嘛。
同事弗蘭克給我們分析,這麼繁瑣的政策,老美那個腦子是肯定想不出來的,一定是中國的HR,為了討好美國老闆,煞費苦心挖下的美麗陷阱。
我們研發中心一共一百來人左右。有一半人猶豫不決,另一半人義憤填膺要跟公司討個說法。
我也加入了討薪的隊伍。
整個隊伍由弗蘭克率領。
弗蘭克這個人,平時說話不緊不慢,言辭間頗有煽動性,我們都很信任他。
而且弗蘭克總跟我們說,按照法律規定,我們應該拿到不少的補償。
他還在會議室的白板上給我們畫大餅,說他找了一個很有名的律師,專門打勞資糾紛的官司,每次都能給當事人爭取到最高賠償。
像我們這種公司首先不講信用的案子,根本不在話下,好好搞一搞,說不定能有2N的或者N+6的賠償(N為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賠償N就是賠償N個月的工資)。
這樣一講,大家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了,要知道很多人已經工作了六七年,這相當於白拿一年的工資了。
這麼豐厚的賠償,讓我們彷彿看到了一條發家致富的好路子,紛紛表示要跟著弗蘭克和公司幹到底。
弗蘭克首先授意一個兄弟發動了自殺式襲擊,這哥們兒用內部郵箱不停地給我們群發郵件,普及法律常識,分析公司政策的不合理之處,目的也是號召那些舉棋不定的人加入我們,壯大隊伍。
他甚至直接給美國CEO發郵件,痛陳HR毫無人情,不遵守中國法律。只是那時CEO已經自身難保,並未理睬。
我們個個無心工作,又不能曠工,否則容易被公司抓到把柄,於是每天在茶水間裡竊竊私語交流最新情況。
公司的動作也很迅速,很快就開除了這個兄弟以儆效尤。HR隨即群發郵件,威脅大家不要被別有用心的人所蠱惑。
但略微奇怪的是,弗蘭克雖然隱藏地較好,從不留下任何證據。但公司又不會傻到不知道他是我們的帶頭大哥,卻並未對他下手。
日子過得很快,轉眼已經到了12月中旬。
在這期間公司分別找我們談心,各種威逼利誘,勸我們接受現狀去合資公司,否則勞動手冊上留下個被公司開除的記錄,影響未來的職業發展。
有些人扛不住,扭扭捏捏地簽了約。
更多的人因為有律師撐腰,同時也眼紅那傳說中的高額賠償,就按照弗蘭克事先教的,撂下一句話,你去和我律師談吧!
但公司根本不為所動,說律師無權代表我們,只接受和員工一對一的談判。
現在回想起來,還是公司當時太輕視我們了,總覺得我們這幫傢伙根本掀不起什麼風浪,所以才對我們的訴求無動於衷。
為了把公司拉到談判桌上,我們必須採取行動了。
12月的一天早晨,弗蘭克組織幾個兄弟,開著自己的車橫在公司前後兩個大門口,把公司堵了個嚴嚴實實:外面的車進不去,裡面的車出不來。
當時正值早高峰,上百輛車開過來準備打卡上班,卻全被堵在了門口,整個園區的交通因此接近癱瘓。
那場面,蔚為壯觀。
公司這才發現我們是玩真的,讀書人逼急了也能跳牆,公司不得已撥打了110。
但弗蘭克胸有成竹,他和警察解釋我們並未佔路,只是堵在門口而已,原因更加可憐——為了跟美國老闆討薪。
警察對我們產生了深深的同情。他們先引導其他車輛趕緊離開找別的地方停,然後勒令公司的美國大老闆必須迴應我們的幾大訴求,不要因此破壞了社會和諧。
更為諷刺的是,我們研發中心的總監那天本來是要全家飛到澳大利亞過聖誕的,都已經在浦東機場準備過安檢了。因為堵門事件,大老闆氣得把他直接叫了回來,處理這個爛攤子。
最終,歷時數週,勞資雙方這才坐在會議室裡,開始了正式談判,而此時已經是12月中旬。
最初的談判很不順利。
公司依然很高傲,一口咬定公司已經提供了新的崗位,所以根本不算裁員,補償也就無從談起。
我們的訴求也很簡單,應該給員工選擇的機會,既然公司解散了研發團隊,就該給不去新崗位的員工相應補償。
雙方僵持不下,而距離最後期限已經越來越近。
為了進一步給公司施壓,給律師增加談判的籌碼,弗蘭克又想出了一招。
他買了一堆聖誕帽,印了一摞傳單,傳單上寫著一句話:祝大家聖誕快樂,可是我們的聖誕並不快樂。落款是XXX公司被裁員工。
還扯了一條橫幅,上書“XXX公司非法裁員,白領憤怒維權”。
我們幾十個人在一個工作日的中午,拉著這條橫幅開始在園區內散步,一邊走一邊呼喊橫幅上的口號。
此舉引來了園區內眾多白領圍觀,我們送他們一頂聖誕帽,把傳單塞給他們,讓他們知道XXX公司有多麼冷血。
遺憾的是那會還沒有智慧手機,也沒有社交網路,否則十萬加也是分分鐘的事情。
畢竟都是守法公民,又不是訛詐,我們只是想拿回自己應得的那份。
在期待與忐忑中,最後期限12月21日到來了。
當天的談判一直進行到晚上十一點。公司口頭同意無論是否接受合資公司的offer,都將按照既有規則給我們發放年終獎。
但還是不會有任何的賠償。
雙方不歡而散。
第二天,我們正常來到公司,發現門卡已經刷不開辦公室的大門,輾轉來到辦公桌前,電腦也打不開了。
是的,對我們剩下這40幾個沒有簽約的,HR很決絕,新聞輿論批評,業內名聲下滑也沒能動搖他們,他們就是要趕我們走。
我們徹底無家可歸。
更令人絕望的是,弗蘭克突然消失了,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因為律師都是他自己在單線聯絡,我們也找不到律師。
辛辛苦苦一個月,不僅沒有拿到傳說中的高額賠償,連打了七折的工資都沒有了。
我們被拋棄了。
失落,失望,失敗的情緒瀰漫在我們中間。
出於對弗蘭克的信任,我們一直緊緊跟隨他的方案,從未想過其他。
現在帶頭大哥沒有了,一切只有靠自己。
我仔細研究了法律,發現法律本來就明確規定如果非員工本人原因被裁員,公司就需賠償月工資的N倍,N等於工作年份。
破釜沉舟之下,我回到公司,直接去找了HR,我對她說,
我研究過法律了,我也不去合資公司,但你們現在必須給我勞動手冊,必須給我賠償,必須給我年終獎,否則我就去相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也許是我的氣勢嚇到了她,也許是她也同樣身心俱疲,出乎我的意料,這次HR沒有再繞圈子,她跟我說,
你明天過來籤協議吧。
第二天,我簽署了新的協議,協議明確寫道:
給予我N個月的工資補償,足額髮放年終獎,同時保證不再因此而申請勞動仲裁或進行其他法律申訴。
走出公司,陽光燦爛,我卻沒有感到絲毫的興奮。
耗費一個月的時間,最後也只是拿到了本該屬於自己的部分。
裁員,一件看上去只需要遵守法律規定的事情,為什麼雙方都費了這麼大勁,搞到遍體鱗傷才罷休?
回顧這場糾紛,人性的自私被展現得淋漓盡致。
有人很雞賊,一方面每次活動都躲在後面出工不出力,擔心流傳出去被將來的僱主知道自己是個刺頭,對職業生涯有影響,另一方面又緊跟大部隊,準備時刻撈取勝利果實。
有人被策反,暗搓搓地打聽內部訊息,讓HR對我們的動向瞭如指掌。後來聽說他在合資公司找了個肥缺,還當上了小頭頭。
至於弗蘭克,是不是公司和他單獨達成了某種協議,無人知曉。
這一切是他一開始就計劃好的,還是中途發生了某種變化,無人知曉。
總之我們所有人成了他的棋子。
時光飛逝,轉眼十年過去了,我愈發感受到,即使你做到再高的職位,依然是個渺小的個體。
回首當年,之所以能有如此勇氣和龐大的跨國公司對抗,還是因為那時年輕,沒什麼可失去的。
我記得當時有一個快40歲的大姐,我們都叫他菊姐,那天,我們叫她跟我們一起去遊行,她擺擺手笑著說,你可饒了我吧,我孩子還在上學呢。
捫心自問,如果現在再來一次,人到中年的我既沒有年齡優勢,也沒有和公司決裂的資本,很大可能只有被動接受屈辱條約了。
這就是職場的殘酷。
所以,無論選擇離開還是留下,都應該清楚地認識到一點:
公司不是家,職場從來不講感情,做好自己的工作,關愛自己的身體,足矣。
逆風時全力頂住,順風時不忘修船,才能勇往直前,平安到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