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華為某員工因為未加班領取宵夜被華為通報批評,並且做出了相應的懲罰“永久取消領宵夜許可權,凍薪降考評並通報批評”。員工類似的“違規”行為處罰是否是過於嚴重?又或者是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合理?
其實很多企業都有這樣的福利,員工加班可以免費提供宵夜,打車的費用是由公司提供,公司的目的是為了鼓勵員工加班,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還是會出現很多問題,公司想要員工多產生價值,於是用福利來吸引員工加班,員工呢,想要薅公司羊毛。
實際上加班根本就沒有標準,也會存在很多問題,員工為了加班而加班,原本員工加班到八點就能工作完成了,但是九點之後就可以免費打車,那麼員工就會選擇留下來玩手機玩電腦到九點蹭免費的車。
再比如今天早上請假了,下午過來上班,但是下午的工作做不完只能透過加班來完成,這個時候該不該去領取福利呢?
公司加班的目的是希望員工能夠產生價值,做有價值的事情,但是越到後面發現員工工作效率降低了,有些員工僅僅是因為回家無聊而留下來加班,只是為了拿一份宵夜,那麼公司想要的目的是沒有達到的,反而是降低員工的工作效率。
思考加班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增加福利來獎勵願意留下來加班的員工是正確的嗎?出發點是正確的,但是在執行的過程中沒有標準,導致員工為了獲取福利而加班,沒有產生價值,只不過是延長了上班的時間。
這無關是選人的問題,在任何一家企業中都會有薅羊毛的事件,怎麼懲罰是公司的事情,有些公司認為這是小事,提醒就算了,而之前阿里的某個員工自己操作多領取一份月餅被辭退,現在華為某員工因為未加班而領取宵夜,被處罰終身不能領取宵夜和凍薪降考評。
從另一個角度去思考,福利能夠與績效掛鉤嗎?員工在工作上沒有失誤但是卻被扣了績效,員工怎麼想?之前沒有標準出現問題領導想怎麼懲罰就怎麼懲罰,在職的員工怎麼想,公司大概是不想要找一個好的理由辭退而已。
這樣的做法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他要做的這件事情是經過大家共同溝通之後去完成的,而不是自上而下,從而激發員工內在的責任心。
團隊經過溝通分配工作和積分,團隊提前完成就有可能獲得比原定更高的積分,如果團隊不能提前完成,我們就可以透過積分看看是哪個員工沒有完成,具體是哪部分一目瞭然。
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量化每一個員工的工作,比如說在該專案負責設計,但是比重不是很多,所以設計師的積分是500分,再詳細量化設計師的工作,驗收什麼時候完成,客戶投訴率不能超過多少等等,這些具體的事項在量化之後,有沒有完成、完成得怎麼樣一目瞭然。
包括其中沒有完成或者是團隊沒有完成,團隊成員積極主動加班協助其他同事完成,這樣的行為是給予積分獎勵,激勵員工好的行為,而不是為了獎勵加班而獎勵。
我們用積分激勵員工,讓員工主動做有意識去做,而不是員工為了拿某種福利去做這件事情,不在乎結果,只想拿福利。積分避免了這種情況出現,因為他量化員工崗位工作,用軟體記錄,員工今天沒有完成的工作而提交加班申請,管理者審批就知道員工是真加班還是為了拿某種福利而加班。
為什麼員工會願意去多做事情掙積分呢?
很簡單,我們把積分跟員工的工資收入、升職加薪、福利津貼、評優、甚至是公司的股權、分紅等切身利益進行掛鉤,只要員工積分達到了對應的條件,他就可以享受到對應的福利和好處。
員工在公司裡面,想要多掙積分,就得多做事,而多做事,就等於給公司帶來了更多的效益,如此形成一個良性迴圈。
在積分制管理裡面,真正打破了平均主義,員工不再拿固定工資,而是根據自己的表現,每月掙到的積分多勞多得,讓願意為公司拼命工作的人得到更多,讓偷奸耍滑,渾水摸魚的人得到更少,甚至是沒有,進一步篩選人才,最佳化人才,這樣你的公司就會做起來了。
我這裡有一份我們去落地多年來總結出的經驗和筆記彙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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