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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行安全總監製度,這也是繼深圳、湖北和山東等地之後又一個實施安全總監製的地方。作為一個安全小兵的我也是對此充滿了期待,希望透過自己的努力有朝一日也可以逆襲,拿到50萬的高薪。但在安全行業乾的越久,明白其中的艱難,恐怕根本就不是一個下文可以改變的。這裡說說我對安全總監製的一些看法。

1、安全總監50萬是培訓機構的宣傳炒作

安全總監=50萬年薪這個很值得懷疑,也許某些發達地區的大企業能給到,但絕大多數的企業肯定開不出的。前段時間政府對我們公司進行考核,說我們沒有設定安全總監,我們辯解說有啊,有專門分管安全的副總,政府的人說不行,要正式任命的。於是乎我們就擬訂了個任命書蓋個公章,其他一概都沒有改變,薪水什麼的肯定也不能改變。領導的薪水我不知道,但肯定是達不到50萬,並且就我們當地的水平來說也沒有企業開的出這個薪水。大家可以想象你們公司現在分管安全的領導的薪水是多少,這也就是以後安全總監的水平,不可能僅僅因為換了個名稱就立馬發達了。

由此可以看出,推行安全總監製度對這些培訓機構來說是個絕對的大利好,他們會藉機大肆的宣傳鼓吹,並以50萬年薪來吸引更多的人來報考注安師。當然,學習考證這是值得鼓勵的,但指望考了個證能搖身一變為安全總監,就能得到高額年薪,那你確實想多了。

2、安全總監製度推行有困難

首先是人不夠,按照某些地方的規定,高危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應當設定安全總監。如果是這樣的話,安全總監的缺口確實太大了,目前持有注安證的人也會20多萬,全國這樣的企業怕是不下百萬了吧。要是全國都全面推行那還了得,目前所有安全工程師都不夠用。所以目前來看,也就是個別省份在推行,最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沒有做任何規定,只是對註冊安全工程師的配置做了要求。這就是不能拔苗助長,步子邁的太大了會扯著蛋。

其次就是很難落地,根據制度要求安全總監有表決權、停工權、處罰權、考核權、提名權和否決權,並且必須為本單位副職級別,待遇要高於其他副職!可以說是既給權又給錢。我要是企業老闆我估計會這麼想:你咋不上天呢,要不我乾脆我也聽你指揮好了。想給安全總監話語權,提高待遇這個出發點確實是好的。但是,安全總監又不是公務員,他又不是官家的人,食君之祿忠君之事,最終肯定還是要聽企業老闆的,再開明的老闆,再重視安全生產的老闆,都不會找個天天跟自己對著幹的。

並且有沒有否決權,錢給的夠不夠你怎麼去判定,跟著人家屁股後面看會看是不是安全總監做決定,還是要求提供工資卡流水?這種規定都很難落地,即便強制要求了也有一萬種應對之策。

3、對安全形勢的改善作用不大

人還是那些人,機構還是那些機構,管理方式也還是沿用以前的,不能指望換個頭銜就煥然一新了,就如同不能說清朝人剪了辮子就可以說是現代人了一樣,仍需要很長的時間去改變目前現狀。既然說要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對企業的安全全面負責,又實行安全總監製度,那到底是誰要負更多的責?是讓安全總監帶著一群安全員專門全面主持安全工作合適,還是應該一崗雙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更適合?總之,安全這口鍋到底應該由誰來背,好像一直沒有捋順

最後還是打個不恰當的比方,有戶村民家裡有好多孩子,家裡總是亂糟糟的,衛生總是也搞不好,家長也愛管不管,跟他說了好多次都不聽。這與文明鄉村不符,村委會受不了了,只能對這戶人家提出要求:在你家這麼多孩子裡面定一個負責搞衛生的,你們其他人包括家長都聽他指揮,你每個月多給他100塊錢零花錢,要是你家衛生再搞不好我就找他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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