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發布了《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此規定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指出,在網路招聘資訊中,禁止出現性別歧視的內容。
這一規定是很具針對性的,因為此前有很多用人單位,會在普通崗位的招聘條件中,公然寫明"只限男性",在面試中詢問女性求職者感情和生育狀況、家庭和工作關係問題的想象更是處處皆是,毫不避諱。
女性求職者深受其害,她們正遭遇著嚴重的性別歧視,然而這樣的規定卻並不能讓她們放心,只有一行文字而無懲罰措施、執法保障和配套措施,也有網友說這是在掩耳盜鈴。
不少用人單位對女性求職者的不滿是十分明顯的。因為年輕女性進入職場之後,可能會面臨婚戀生育問題,她們要拿出相當一部分精力放在育兒上,自然沒辦法像男性那樣打拼事業。甚至一些單位在招聘時,還會勸導求職女性,讓她們生完二胎再來,"不然沒人敢用你"。
在國人的觀念中,女性會更多地照顧家人,還有一部分女性會完全放棄事業迴歸家庭。所以,職場中很難給女性太多的機會,雖然她們可能受過高等教育,工作能力不比男性差,但她們卻不能得到晉升。女性在職場中所面臨的壓力和阻礙,足以說明,推動女權進步還有很長遠的路要走。
不久前,王小姐應聘到了上海的一家外貿公司,和對方簽訂了3年合約。入職時,在登記表中王小姐填寫的是未婚。但是入職不久她意外懷孕,公司知道後,執意要和她解除合約,並認為王小姐是故意隱瞞。王小姐稱,上海地區的風俗,是隻領證沒辦酒席不算結婚,而自己的婚姻狀態不影響工作能力。她認為,用人單位著急解除合約的真正原因,是因為發現王小姐懷孕,這其實是對女性在職場中的區別對待,是明顯的歧視行為。
用人單位都是從"利己"的角度考慮招聘問題,如果放任不管,女性的就業環境只會越來越差。如今禁止性別歧視的規定頒佈,是否能真正緩解這個現實問題,在網友心中仍有問號。很多用人單位為免受輿論壓力和處罰,可能不會再明目張膽地歧視,但是他們會用其他的理由辭退女性,比如工作能力不足。而工作能力如何判定,沒有統一的標準。這讓女性在維權的過程中,很難提供有效的證據。
除了在職場上受到不公,女性在受教育方面的情況也不容樂觀。
據權威統計資料表明,我國每年約有300萬青少年在初中輟學,其中73.5%為女孩子。這些女孩子往往來自貧困家庭,家裡人普遍認為讀書是無用的,而且代價"太高",不如早點去打工還能補貼家用。就這樣,這些女孩子失去了更深度認識世界的機會,她們早早地進入流水線做工,早早嫁人,由於知識有限,無法為自己爭取更多的權益。好在有越來越多的人幫助女孩實現上學夢,比如全國第一所全免費女高的校長張桂梅,她曾自費讓很多女孩重返校園。
其實,女權主義的最終目的,是促進性別和階層的平等。確切地說,女權的同義詞是"平權"。但是要真正做到平等是非常難的,有不少人習慣了歧視和不公,對女性苛刻的待遇視而不見。所以,要真正實現女權,要從喚醒女性的思想獨立開始。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尤其要注意的是,女權不等於"女性至上",那就完全違背了平等的初衷,將女權等同於霸權。現在有一部分人,過於誇大女性的困境,在普通的事情中,都要過度解讀為女性歧視。這其實更加不利於女權的爭取,而是讓"女權變了味"。你同意這些說法嗎?你是如何看待女權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