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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各地稅務部門針對標納稅人、繳費人的需求,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辦稅服務措施,著力破解辦稅難題,為納稅人營造良好稅收營商環境。

1電子稅務局大升級 簡化辦稅流程

以上海為例,上海市電子稅務局納稅人端於10月31日晚完成多項升級優化及改造,並於11月1日起服務廣大納稅人。

一簡事項,促優惠自享

納稅人無需再單獨進行增值稅、消費稅優惠備案。

增值稅、消費稅優惠備案實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特定專案報送附列資料”的辦理方式;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在申報時填報相關減免稅申報明細表即可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要求歸集報送或留存備查相關減免資料。

納稅人無需辦理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徵收備案。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選擇適用簡易辦法徵收按照“申報直接享受”方式辦理;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直接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簡易計稅方法徵稅”相關行次。

納稅人無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

銷貨方納稅人已上傳發票明細資料的,購貨方納稅人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影印件直接勾選抵扣或掃描認證;銷貨方無需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證明。

二簡資料,促便捷辦稅

本次電子稅務局升級後,可減少報送資料多達305項,例如:

安置殘疾人就業增值稅即徵即退不再要求報送“安置殘疾人納稅人申請增值稅退稅宣告”,納稅人只需完成職工名冊採集,電子稅務局即可自動計算職工比例和可退金額。

“企業會計制度財務報表報送與資訊採集”改為“財務報表報送與資訊採集(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取消包括《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研發支出”輔助賬彙總表》在內的11張表單。

本次精簡資料涉及居民企業(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消費稅申報、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申報、房產稅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等多項申報;其中,居民企業(查賬徵收)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精簡附報資料157項,消費稅申報精簡附報資料31項。

三簡流程,促增速提效

升級清稅登出套餐,整合前端入口,通過指標前置,提前“體檢”待登出企業的即辦資格和未辦結事項,支援包括退稅、清算申報等30個相關事項的線上辦理。納稅人可在線上完成未辦結事項辦理、承諾書下載、《清稅證明》列印、企業登出等全流程,做到“足不出戶,輕鬆辦稅”。

優化跨區遷移企業稅務事項報告,實現本市跨區遷移“零等待”、“秒辦結”。納稅人在電子稅務局申請本市跨區遷移,可實現主管稅務機關自動劃轉,三方協議、電子申報自動撤銷。企業遷移成功後,對已完成實名認證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和經辦人員將收到簡訊提醒,納稅人即可憑簡訊及相關資料,直接前往遷入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遷入事宜。

2取消增值稅紙質發票 年底前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

2019年底前將納稅人辦稅事項、納稅時間再壓減10%,70%以上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還有其他新改革,具體內容如下)

(七)進一步壓減企業開辦時間,2019年底前壓減到5個工作日以內,有條件的地方要壓減到3個工作日以內。(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具體措施:

1.加快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推廣應用,簡併現場登記環節。推廣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加快實現開辦企業時申領營業執照、刻制印章、申領發票、申領稅控裝置、社保登記、住房公積金開戶登記等全流程網上申請和辦理,現場“一窗”、一次領取企業開辦全部材料。(市場監管總局牽頭,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等國務院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019年底前建成全國統一的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電子發票開具服務,加快電子發票的推廣應用。儘快研究推進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2019年底前將納稅人辦稅事項、納稅時間再壓減10%,70%以上辦稅事項實現一次辦結。(稅務總局、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3 “最多跑一次”事項

佔全部212項涉稅事項的73.6%

據了解,寧夏稅務部門拓寬“最多跑一次”事項範圍,把涉及資訊報告、申報納稅、優惠辦理、證明辦理、權益保護、涉稅專業服務6類23項涉稅事項新納入“最多跑一次”辦稅事項清單,總數達156項,佔全部212項涉稅事項的73.6%,其中112項實現了全程網上辦。

建立資訊共享機制,推行清稅證明免辦服務,設立“清稅登出業務專窗”,為申請登出納稅人提供“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填報、一站辦結”的“套餐式”服務和快速辦理稅務登出通道;推行“承諾制”容缺辦理,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承諾補齊(正)有關資料期限後即時辦結。

4 2019年12月1日起 將更進一步簡化辦理程式

一壓縮辦理時間

《公告》對部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在20個工作日的法定辦結時限基礎上明確了更短的承諾辦結時限。

1.將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對採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3個事項的辦結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2.將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事項的辦結時限從法定的20個工作日壓縮至15個工作日(15個工作日中包括5個工作日的定額公示時間);

3.將允許稅務機關延期辦理上述許可事項的時限從法定的10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承諾辦結時限為一般規定。稅務總局對實名辦稅納稅人、新辦納稅人等辦理有關事項已經規定了更短的辦結時限的,從其規定。

二簡併申請文書

1.減少填報事項。《公告》取消了《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欄次,該內容可以在資訊系統中查詢;取消了經辦人和委託代理人的“聯絡地址”欄次,僅保留申請人的“地址及郵政編碼”欄次(可填寫郵寄送達等地址)。

2.合併申請表單。此前,納稅人申請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在填寫《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的基礎上,還要分別填寫《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延期申報申請核准表》,上述表單存在一些重複專案,如申請人資訊等。此次《公告》取消了《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延期申報申請核准表》報送要求,將上述表單必要內容併入《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減輕申請人填表量。

三減少材料報送

1.減少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事項的申請材料。一是不再要求申請人單獨提供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餘額材料、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材料,改為申請人在《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中填寫相關資訊及申請理由;二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連續3個月繳納稅款情況和資產負債表,由稅務機關在資訊系統中主動核查。

2.減少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事項的申請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單獨提供確有困難不能正常申報的情況說明,改為申請人在《稅務行政許可申請表》中填寫申請理由。

四簡化送達程式

為進一步簡化送達程式,《公告》對通過辦稅服務視窗向申請人直接送達稅務行政許可文書,且申請人無異議的,實行更加便捷的送達和簽收方式,即在稅務行政許可文書末尾增加“簽收欄”,由受送達人或者其他法定簽收人簽名或者蓋章,記明收到日期,不再另行填寫《稅務文書送達回證》(包括“送達文書名稱”“受送達人”“送達地點”“受送達人簽名或者蓋章”“代收人代收理由並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拒收理由”等內容)。除上述情形外,採取在辦稅服務視窗以外場所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等方式的,仍需填寫《稅務文書送達回證》。

五更新相關文書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佈已取消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1號)所附稅務行政許可文書樣式和稅務行政許可專案分項表,根據《公告》各項簡化措施予以更新,在《公告》附件中重新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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