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在某傢俬企工作,本來小王最初就是看中這傢俬企,打著“人性化”的管理模式的旗號才選擇入職的,結果工作一兩個月後,小王累得苦不堪言。
原來,表面上公司明確規定,公司員工每天6點準時下班,並且每週末固定單休,但是老闆每天佈置的工作任務量,顯然是不可能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的,這就需要員工每天額外加班兩三個小時,把當天的工作任務給完成了,才能夠下班,這就相當於變相的“996”了。
小王覺得這樣的公司沒有太大發展,雖然說自己是搞專業能力要求很高的技術型的崗位,工資也還行,但是這種管理模式讓小王很不舒服,因為額外的加班並沒有加班費或者是任何補貼,小王也曾經去質問過老闆,老闆的回覆是,那本來就是你當天應該要完成的工作任務,自己不能在下班前完成,不能算公司讓你強制加班,自然沒有加班費或者是任何補貼。
小王忍無可忍,最終決定了辭職。
讓小王沒有想到的是,當他裸辭2周後,原公司的老闆親自給小王打來電話,懇請小王再次考慮一下本公司。並且老闆在電話中信誓旦旦地保證,可以將小王原先擔任的技術崗位的薪資提升三到四成,以示誠意。
其實小王心裡很清楚,老闆這些所謂的“誠意”都是客套話,就是為了哄他回去的,如果小王是剛畢業,沒有混過社會,沒有職場閱歷的學生,肯定會“上鉤”。
然而小王如今在職場上也混跡了有五六年了,心裡很清楚,像這種平常就壓榨剝削員工的老闆,怎麼可能會突然變得如此大方?如果他真的有誠意,也不會等小王辭職了半個月後才打電話請小王回去了。
一般情況下,你從原公司辭職,最好不要在吃“回頭草”了,道理如下。
一、公司遇到問題,臨時想到你。
像小王這種情況,就是因為新來的員工沒辦法在老員工的基礎上繼續工作,所以老闆不得以才請求小王回公司上班。
如果是一般的崗位,自然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但是像小王擔任的技術崗位,沒有一定的專業技術能力和豐富的工作經驗,你找個新員工還真不一定能夠馬上上手,尤其是要趕專案進度的時候,更加難如登天。
二、就算回去了,也待不了多久。
如果你因為老闆高額薪酬的承諾回去了,那你十有八九會成為“臨時工”,因為公司變相的讓你把自己獨特的工作方法、工作技能教給幫你打下手的“助理”,然後老闆美名其曰:“團隊共同進步”。
如果你職場閱歷不夠豐富,不能識破並且提防老闆的套路,那麼當你的“助理”從你這“偷師”成功以後,老闆就會隨便找個理由把你給辭退了,而你因為只重新回來了一兩個月,辭退金也並不會有多少。
三、跳槽比回原公司更划算。
如果你有核心競爭能力,那麼你選擇跳槽顯然比被老闆請求回原公司更划得來。畢竟只要你能力強,走到哪裡都不怕沒人要,不怕沒飯吃。
上述故事中的小王因為自身技術能力強,所以能夠不吃“回頭草”。畢竟回去了,結局多半也會很慘,與其浪費這段時間,還不如將其花在找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上。
總結
無論你辭職後,是否要吃“回頭草”,都建議你結合自己的實際能力,做出對你最好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