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懷孕,可以在公司正常工作,你懷孕了就直接走人,你覺得,如果每個公司都是這樣的話,我們孕婦的權力得到了什麼保障,我們的勞動法有什麼用呢?”
聽著這位剛被開除的孕婦,情緒激昂的話語,我不由地對這家公司沒什麼好印象,明顯是對女性勞動者的歧視。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呢?
隨著我一步步的觀看,我才明白自己也陷入到了冰山效應的閉環中,只被冰上的表面現象所影響,而忽視了冰川之下被辭退的內因。
這位懷孕的女員工,真得是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嗎?這個學校的負責人也是女人,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隨著負責人態度由惡劣向溫和的轉變,我也終於明白了,這位女員工被不當辭職的理由是:她的頭胎孩子才4個月,她現在卻又懷孕兩個月了!
負責人說,在女員工工作期間,她沒有對這位員工有安排過過分的勞動,也沒有不準這位女員工的假。
儘管這位女員工一直強調,她認為自己的身體條件現在很正常,不影響自己正常上班,但負責人就是稱,他們很擔心 ,因為醫生都要求順產的女性正常情況下,最好半年以後再懷孕,而這位女員工兩個月就懷孕。
面對這樣一種被單位開除的理由,作為一名職場人士,你怎麼看?懷孕生子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法律也是允許的,但任何事情都要把握一個維度。
這位被開除女員工,真有點公司是我家,我想咋生就咋生的意圖,好像就是故意而為之,為自己的懷孕期間找一個免費的飯碗。
對於這種因懷孕被辭職的事情,網友也是如何看的呢?
現在職場上,女性之所以找工作難,就是因為很多單位都顧慮這種懷孕的事情。如果碰到這種一生就是接連兩個的,那大多數公司,肯定都會如這家公司一樣,讓這種員工辭職!
我也是女性,也是一位職場女性,但我也沒有這位被辭職女員工的膽量,現在這社會,養一個孩子多大的壓力,更別說倆個了!
即使家境環境好,不考慮經濟,那也應該考慮一下自己的身體呀!這可是你的生存之本!
這件事情最後的解決辦法:
這家公司按國家的勞動法,開除員工薪資補償,不夠半個月,按半個月的算,不夠一個月的按一個月算。因為是違法開除,所以雙倍執行。
最後,這家公司賠給這位女員工3個月的薪酬(裡面包含兩個月的慰問金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