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計實務中,我們通常所說的納稅人,完整的名稱應該叫做納稅義務人。因此“納稅人”可不單單指個人,它也涵蓋了需要履行納稅義務的企業。而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發展得越來越多,相對應的納稅風險也變得越來越難以控制。只要存在涉稅問題的企業,都有可能成為“風險納稅人”。那麼什麼情況下,企業會成為風險納稅人呢?一般什麼原因會被認定為防偽稅控風險納稅人?
1.企業盲目納稅,企業由於財務人員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稅務知識忘繳或少繳了稅,或由於對稅收優惠政策的無知無故多繳納了稅款。
2.企業稅負異常。很多企業財務人員稅務籌劃做的不好,導致稅負忽高忽低,容易被國稅預警,或成為風險納稅人。
3.企業發票問題,可能和“走逃企業”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往來,取得了“異常憑證”(所謂“走逃企業”是指稅務機關找不著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這個公司)。
4.企業存在虛開等問題,稅局通過金三後臺系統,可能會檢測到該企業所開發票不合理,或者是發票有風險、三流不一致等。
5.發票軟體不符合要求。稅局要求企業開票軟體必須升級的,由於企業種種原因沒有進行相應的升級處理,也會成為風險納稅人。
6.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稽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7.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企業法人、財務人員、辦稅人員為同一人的,企業註冊地址被列入“高風險地址”的。
總之,只要你的企業出現任何涉稅方面的問題,稅局都可能將其設為風險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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